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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新区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42万平方米

   2015-11-30 宝安日报1950
核心提示:新区28家公共机构已全部完成改造,其中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42万平方米。昨日,新区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新区党工委

新区28家公共机构已全部完成改造,其中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42万平方米。昨日,新区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新区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周子友参加会议。

据悉,“十二五”期间新区共有28家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任务合计4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新区28家公共机构已全部完成改造,其中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42万平方米。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根据深圳市相关要求,新区对机关大院照明系统、空调系统和食堂燃具进行节能改造,以103.8的分数高标准通过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初评验收,成功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同时,新区通过节水项目改造及建造雨水回收系统等改造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9月建造完成管委会大院车场雨水回收系统,雨水存储量为20立方米,回收的雨水被用来浇灌附近绿化区域及干部职工的自助洗车,获得了广泛好评,进一步为新区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工作奠定基础。

为了营造节能氛围,新区各公共机构积极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培训活动,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培训、“倡导节能低碳、共建绿色光明”、“节能攻坚、全民行动”等宣传活动,使新区各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普遍增强。

周子友对新区“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示肯定。他要求,部署好新区“十三五”规划工作,按照要求做好验收、检测、能耗统计和后续监管工作,将各单位反映的问题尽快解决。进一步提高节能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让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起节能工作,营造节约型社会的氛围和意识,为新区的绿色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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