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6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其中《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在保证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从以计划手段为主平稳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并促进节能减排。
“促进节能减排”的主要手段就是建立“优先发电制度”。根据该《意见》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调峰调频电量均可享受优先发电政策,这部分发电目前不参与市场竞争。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优先发电制度将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解决当前弃风、弃光难题,并对天然气发电产生拉动作用。
“优先发电”解困新能源
位于北京西北两百多公里的张北,不仅因坝上草原而驰名,更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然而记者在当地了解到,当地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几乎全部带有“国字头”,即使这样,弃风现象仍非常普遍。
“电网公司会以电网安全为理由,限制风电上网,毕竟你是不稳定能源。”当地一位不愿具名的发电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我国风电发电装机量全球第一,光伏发电装机量也是遥遥领先,但弃风、限电现象的存在却制约了能源结构的清洁化。
《意见》特别提出,建立“优先发电制度”,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均可享受这一制度。
所谓优先发电,指的是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竞争。
韩晓平认为,在电网建设仍然滞后的情况下,优先发电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问题,紧随其后的是清洁能源,煤电将进一步受到挤压。
虽然这一政策主要针对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但韩晓平认为该政策也将对天然气发电产生拉动作用:“风电、太阳能终究是不稳定能源,在保证优先发电的情况下,与比较清洁的天然气组合发电将更受到市场青睐。”
虽然享受了“优先发电”待遇的新能源发电目前不在直接交易放开范围,但《意见》也提出鼓励其参与市场竞争。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节水指标未完成、污染物排放未达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违规建设等电源项目不得参与直接交易。
发用电计划将逐步放开
除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这些受保护的部分,《意见》明确将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交易方式,逐步放开其他的发用电计划。
“放开就是发用电计划,除公益性的、调节性的计划以外,其他都对社会放开了。”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此前曾表示,现在企业盈利靠拿计划,拿到计划越多,利润越高、收入越高。下一步要通过降耗、降能、降低成本,来多发、多卖,提高企业效率。
《意见》明确,将在保证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从以计划手段为主平稳过渡到以市场手段为主。《意见》中“电力安全”、“供需平衡”等词被反复强调,放开发用电计划也将“逐步”并按照“一定比例”。《意见》确定,现阶段可以放开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部分35千伏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参与直接交易。
韩晓平介绍,由于市场上的绝大多数用户都是分散的,放开低电压直接交易后普通百姓都会成为受益者。
《意见》提出,下一步可以放开全部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甚至部分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参与;允许部分优先购电的企业和用户自愿进入市场。具备条件时,可以放开全部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甚至允许所有优先购电的企业和用户自愿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