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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要因地制宜

   2015-12-01 中国环境报1740
核心提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然而,日益增多的生活垃圾也对一些地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然而,日益增多的生活垃圾也对一些地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刻不容缓。

综合看来,农村生活垃圾主要存在垃圾种类多、遍布广、不分类、处置难等问题。鉴于此,笔者建议如下:

首先,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农村环境优美,生态健全,农民是主要受益者;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农民也是直接参与者。因此在农村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是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由于受文化程度及生产、生活方式的局限,目前农民的环境意识普遍还十分淡薄,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破坏的危害性还缺乏认识。很多农民对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环境问题听之任之。因此,在农村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尤为重要。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房前屋后固定标语,文艺演出,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要在农村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生环境意识,进而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影响社会,真正在农村形成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其次,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提高农村环境监管水平。生活垃圾是目前农村环境保护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在很多农村,垃圾围村现象已司空见惯。解决这个问题无疑需要资金投入、技术保障和人员配备。目前全国很多县级地区只有1个垃圾填埋场,而且很少有垃圾焚烧发电或者其他综合利用设施。农村地域广阔,农户四处分散,如果全县垃圾都在一个地方处置,不仅垃圾转运路途遥远,途中污染环境,而且中转费用高,因此笔者认为,没必要把县域内所有的农村垃圾全部运到县一级的垃圾填埋场。地方财政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人员工资等经费上要有专项投入,要因地制宜。对于平原交通便捷且县域面积较小的地方,可以考虑充分利用县(市、区)城区垃圾处理场消纳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对于山区及交通不便的地方,鼓励推行农家推肥,或以村为单位,户集中,村庄卫生填埋,在农村统筹规划垃圾填埋场,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就近处置生活垃圾。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补贴,鼓励垃圾焚烧厂、生物质能源发电厂等建设,对农村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各地要创新新农村资金投入办法,充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行打捆使用,加强新农村垃圾处置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可适当向农户收取垃圾处理费。此外,国家要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实现可回收垃圾收购资金补贴,鼓励有利用价值的垃圾回收,综合利用。同时,倡导农民实行垃圾分类,变废为宝,减少不必要的垃圾处置量。

第三,科学规划,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目前全面实施的庞大工程,也是改变农村环境面貌、改善农民生活环境的惠民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首先要将农村环境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其次要将排水管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此外,要合理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点建设。倡导垃圾分类,在农村尝试设置可用垃圾资源回收站,方便农民到回收站变卖可回收垃圾或换取日常生活用品,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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