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开始,辽宁大连市环保局对主城区所有燃煤锅炉开展为期1个月的首轮普查工作,全面排查燃煤锅炉烟尘排放情况及煤质使用状况,依法加大燃煤锅炉治理力度,以此倒逼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开展燃煤锅炉烟尘和煤质普查工作。
此次大规模燃煤锅炉监督性监测及煤品检测工作涉及面广,市环保局集中市区两级人力、财力、物力,以区为单位,共分13个监测组开展工作。重点监测主城区所有燃煤锅炉的烟尘、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的排放情况,同时对所用燃煤的硫含量和灰分含量进行检测。
如何处罚
1.对监督性监测中发现燃煤锅炉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将责令企业限期实现达标排放或改用清洁能源。
2.企业逾期未达标或未改用清洁能源的,将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行政措施,直至达标排放。
3.对使用不合格燃煤的,要依法查没、从严处罚,对使用劣质煤且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