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浔报道:18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南昌市工业节能监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共30条,对工业节能监察的内容、实施程序、处罚主体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悉,草案是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今年立法计划中的出台项目。南昌市早在2003年就出台了政府规章《南昌市节能监察办法》,对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国家2007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省2013年修订了《江西省实施办法》,新修订的两部上位法扩大了节能工作领域和节能管理内容,南昌市的规章与上位法不相适应。
据统计,南昌市工业领域能源消耗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70%以上,抓住了工业节能,就抓住了节能工作的关键。随着南昌市节能减排形势的日趋严峻,工业节能对节能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节能监察程序不甚规范、节能监察力量不足、节能规定执行不到位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对节能工作新形势,结合南昌市实际,将规章废止,制定一部法规,规范南昌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