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们单位3栋宿舍楼一直由内蒙古工艺品厂的锅炉房供暖。近两年,该锅炉房归德力格尔热力公司经营管理。今年供暖期前,该公司要对小区3号楼进行分户供热改造,多数住户在供热期前就改造完毕,可是部分住户家中的改造一直到11月18日才结束。并且,在此期间,由于改造管道造成跑水,还给个别住户家中造成了地板损坏等损失。为此,我们要求供热单位减免1个月的取暖费,并且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对方不予理会。” 11月26日,玉泉区工艺厂巷林业设计院宿舍居民韩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当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德力格尔热力公司负责该小区供热的陈部长。陈部长表示,进行分户改造的工作早在今年夏天就已经开始了,但当时有的居民不配合,一直拖到供暖期来临才接受改造。所以,因为改造管道延迟供暖纯属住户个人造成的,供热单位不应对此承担责任,住户理应全额缴纳采暖费。
对于跑水泡坏地板的赔偿问题,陈部长则称,管道改造出现问题,应当由施工方负责。家中因此有损失的住户,可以到热力公司进行登记,由热力公司负责协调施工方协商解决。
对此解释,韩先生等住户并不满意:“我们这里是老小区,实行分户供暖改造对于提升家里温度并没有改善,只是方便了供热单位采取停暖措施。况且,供热单位还要向住户收取10元/平方米的改造费,因此,有的住户就不愿意改造。进入供热期后,没有改造的住户发现没接受改造就没暖气,这才不得不改造,所以供热单位此举具有强迫性。接下来,我们将向消协等部门进行反映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