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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会被拆分吗?

   2015-12-02 财新网1780
核心提示:11月30日上午,千呼万唤的电力体制改革的6个核心配套文件终于面世,为落实今年(2015年)3月份出台的电改总体方案(下称9号文)明确了具体方向。其

11月30日上午,“千呼万唤”的电力体制改革的6个核心配套文件终于面世,为落实今年(2015年)3月份出台的电改总体方案(下称9号文)明确了具体方向。其中,电网公司仍会维持原有的输电、配电和售电业务,并未涉及拆分。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经济运行分析专家薛静告诉财新记者:从实质上来看, 本轮电改并不是体制改革,要回答的问题是电力市场要建立何种机制。也就是说,电改不涉及对电网企业拆分,这属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范畴,主要依赖中央有关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来推进。

国家能源局一位官员曾透露,政府部门在制定本轮电改方案时一直遵循的原则就是仅改革电力运行机制,尽量不触碰现有体制。

电改不触碰体制

电改文件避开的,即现有央企垄断经营的国有体制。

从售电侧来看,配套文件首次明确了电网企业可以成立售电公司,就是说电网企业除了输电、配电之外也将参与售电。此前业内的猜想即拆分电网企业销售业务被否定。

从配电网角度看,本次电改仅放开了增量配电网部分。也就是说,所有存量配电网仍保留在现有电网企业手中,只有新建的配电网才有可能引入社会资本。

从电力交易机构的方面看, 配套文件将“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定义为三类模式,即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和会员制。前两类形式表明电力交易中心仍由电网企业控制,而对于第三类会员制交易机构的模式,配套文件并未具体阐述。

再从电力调度方面看,调度业务仍归属现有电网企业实施。

对电网企业来说,本轮电改对其造成的最直接的变化就是电网企业在输配电过程中,从过去买电卖电赚“差价”,变成了从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中,赚取固定收益。

除此之外,电网企业在电改前后不会有大的改变,以其在电力交易和调度上的绝对话语权,继续保有其在售电市场强大的市场控制力。即便售电市场放开,有部分社会资本进入到售电公司领域,也很难与现有电网企业形成有效竞争关系。

不改电网,改什么?

高盛中国投资银行部总裁、高盛自然资源行业组联席主管朱寒松对财新记者表示,本轮电改所处的历史和现实背景决定了其不大可能进行“大改革”。目前全国一张网的架构已经形成,它具有很强的自然垄断属性,如果强行进行拆分将会付出很大的社会成本,同时也很难继续保证大量公益性电力服务。因此本轮电改只能通过鼓励边缘改革来推进,其实质内容是做增量的改革。

增量改革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改革发电侧,让发电侧提高效率,进而将发电侧降低成本的红利传导给电力用户。具体的路径可以是通过五大发电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吸引更多民间投资来实现发电端的充分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是通过放开新建的配电网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增量部分的市场化,以此对国有电网公司形成压力,使其更注重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投资行为,从而降低输配电价,并将红利传导给电力用户。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公益性服务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政府监督已经是国际上非常成熟的公用事业市场化模式。隐藏在问题背后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本轮电改的主导权主要在国家发改委和电网企业手中,改革的对象不会首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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