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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进入深水区 电改后市场备受瞩目

   2015-12-07 前瞻产业研究院3210
核心提示:本轮电改已进入实际改革阶段,改革后市场变化更受牵动人心。改革后,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

本轮电改已进入实际改革阶段,改革后市场变化更受牵动人心。“改革后,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可以保证其向所有用户公平开放、改善服务。”在谈到本轮改革对电网企业的定位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通过严格审核电网企业准许成本,可以促进电网企业改进管理,核减不合理支出,抑制不合理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数据显示,2013年国家电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98亿元,净利润517.3亿元。而此次改革后,电网公司营业总收入很有可能直线下降。

“此次改革,电网企业明显是利益受损方,被切掉了一块比较大的蛋糕,至少在短期内是这样的。”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公司执行总监吴杉杉对央广网记者说:“但长远来看,这有利于保障电网企业长期稳定收入和收益。从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电网企业也会甩掉一些包袱,提升净资产收益水平。”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人士也对媒体表示:“这会使电网企业更加专注电网资产运营和提高输配电服务水平,激励其降本增效,使电网企业真正回归到社会公益性的本位。”

此次出台的《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发改委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对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全面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电价以后由市场决定,相对于现行的标杆电价,可以进一步促进发电企业竞争和提高生产效率。改革后,输配电价逐步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由政府核定,是相对固定的,发电价格波动直接传导到售电价格。”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张玮表示:“在目前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煤价降低的情况下,拥有选择权的工业、商业电力用户,可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从而降低用电成本,为电力用户带来改革红利。”

研究员这样分析:“电价市场化以后,对电力需求方是一个比较大的利好,会提高电价议价能力,降低工商企业用户的生产成本。”

“相反,这对电力供应企业或许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利好。特别是对中西部能源丰富的区域来看,在经济下行的情形下,电价波动对它们的收入反倒会有一定的影响。”吴杉杉也对央广网记者坦言:“放长远来看,特别是火电企业未来生存会堪忧,或会出现一定关停现象,因为它们既要面临同行之间的激烈竞争,还要受环保成本提高影响,也要受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冲击。”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

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汪海对媒体表示:“文件的具体规定使一直悬着的社会资本如何进入,怎么进入售电领域的难题得以明确,社会资本的进入变成了可能,同时售电公司可操作、可落地,这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是本轮电改中最大的难点和亮点。”

“此次电改文件出台表明,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正在切实打破垄断,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有望在更宽广的平台上、更加全面、深度参与产业升级和产业创新。”另一资深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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