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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广晟正式成为佛山照明第一大股东

   2015-12-07 财经网 2290
核心提示:12月4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已于2015年12月4日完成了相关交易,电子集团成为欧司朗控股(

12月4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已于2015年12月4日完成了相关交易,电子集团成为欧司朗控股(已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改名申请, 公司名称将变更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华晟控股")的唯一股东,并间接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告原文如下: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9月9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司朗控股”)的控股股东德国欧司朗公司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德国欧司朗公司将欧司朗控股100%股权转让给电子集团,转让价格为2,621,813,982.30元和欧司朗控股交割日前现金的总和(以下简称“相关交易” ) (详情请见2015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2015年12月4日,公司收到电子集团的通知:其已于2015年12月4日完成了相关交易,电子集团成为欧司朗控股(已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改名申请, 公司名称将变更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香港华晟控股”)的唯一股东,并间接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华晟控股是电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且电子集团、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 )和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 )均是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集团、深圳广晟和广晟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15年12月4日,电子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231,718,119 股,深圳广晟持有本公司 A 股 39,536,747 股,广晟投资持有本公司 B 股 23,165,684 股,三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A、B股294,420,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144%。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已大幅超过公司的其余股东, 已足以对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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