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政策应该传递以下信息,饮用水水质、水环境质量、排水水质信息;水质标准信息;水治理成本信息;水价信息。保障基本生存用水需求,使用者(污染者)全成本支付水价是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确立基于环境无退化、污染者付费的水价政策才能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在近日举行的第四届水质监测及管理论坛上,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如是说。
水价和成本相距甚远
我国用水真实成本为每年4.4万亿元
据统计,2012年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为2186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而水价难以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水价收费和处理成本相距甚远。中科院水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贾绍凤曾表示,我们一方面缺水,一方面在滥用水。“实际上,我们的用水成本是比较高的,在低水价情况下,长期是不可维持的。目前,水价依然满足不了行业发展需求,无法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状况和重要性。”
马中表示,我国用水真实成本为每年4.4万亿元,但是支付的真实成本只有1万亿元。其中包括收取水费1000亿元、国家财政补贴5000亿元和企业治理投入4000亿元。
水价决策能否更透明?
水价决策仍缺乏行动和判断的基础
近两年,我国多地都已经或将要举行水价阶梯制度听证会。北京去年执行阶梯水价,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一、二、三阶梯分别为5元、7元、9元;浙江省杭州市由每立方米1.85元调整为2.9元、3.85元、6.7元;江西省南昌市由每立方米1.18元调整为1.58元、2.37元、4.74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执行阶梯水价后,综合平均水价将达每立方米2.34元。
记者了解到,通过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反映水资源价值,促进节水的举措已经在多地实施。而由公众参与的听证过程也让水价决策更加透明。但是,由于公众对饮用水水质、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排水水质等信息缺乏全面了解,容易使水价决策缺乏行动和判断的基础,造成误判。因此,信息透明,让公众在决策前先了解水价决策的相关信息十分必要。
耗水大户水费交得少
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分别占用水总量的63%和23%
值得注意的是,生活用水并不是我国用水的大户,居民用水水价上涨对节水的影响有限。据统计,2013年我国用水量为6183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为749亿立方米,占总量的12%。而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分别占用水总量的63%和23%。工农业作为真正的耗水大户承担的水费却非常少。比如,工商业水费收入为591亿元,仅为全国水费总收入的57%。而居民用水水费收入则为451亿元,占到全国总水费收入的43%。
因此,有业内人士表示,依全成本对工业用水进行定价更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