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重点工程补充备选项目的通知》,将组织申报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重点工程备选项目。
根据通知,项目申报范围为年节约标准煤2000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项目。补助标准为:原则上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10%、12%,且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进行控制。
据了解,项目申报材料须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发改委,此前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