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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应借电改谋升级

   2015-12-09 中国能源报 2080
核心提示:11月30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6个配套文件正式印发,从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输配电价改革、放开用电计划和规范燃煤自

11月30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6个配套文件正式印发,从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输配电价改革、放开用电计划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等6方面为电力市场整体的构建提供了路径。

售电侧市场的开放,使得原本由电网公司独占的售电收入可以供具备资质的其他主体分享,趋于完善、规范的电力市场亦将使电力产品更多地回归商品属性。笔者认为,作为电力主要生产者之一的燃煤发电企业,应认真对待新电改提出的新要求与新环境,结合自身条件谋求新的发展模式。

近年来愈加严格的排放与减排标准,以及迅速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似乎都不利于煤电企业发展,但无论是上市公司财报还是发电量报告,都证明煤电企业仍然保持着盈利状态。一方面,持续下跌的煤价使得燃煤电厂发电成本随之降低;另一方面,因送出通道诸多问题,近年来高速增长的光伏发电、风电项目面临外送困难,“弃光”“弃风”现象频发。也正由于这两个原因,煤电机组发电量占比仍然很高,煤电企业利润颇丰,电价调整更使得业界担忧煤电“逆替代”的发生。

目前,新能源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随着技术进步、配套输电网络建成以及各项政策与资金支持的到位,阻碍清洁能源融入电力市场的许多问题将会陆续得到解决或改善。新印发的配套文件中,《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为可再生能源规模的扩张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同时,低价煤炭的红利也在逐渐稀释。各大电力集团纷纷加速燃煤机组投运,某些煤炭企业也参与其中,以消化煤炭产能。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国主要发电企业在电源完成投资中,火电完成投资843亿元,同比增长28%。而煤炭企业在与电厂进行合作的同时也意识到,单靠一味追求上项目和增产量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开始探索落后产能的退出方式和提升行业竞争力的发展道路。当每个企业分到的“蛋糕”越来越小,煤电行业的盈利将难以保证。

可见,新能源不会永远身处困境,煤电企业仅凭低廉原料价格占领市场,也并非长久之计。面对新电改,煤电行业应更加注重质量而非数量,提升自身竞争力,为可持续发展做好准备。

就在1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关停。届时,在技术上没有资质、指标上不能达标、经营上无法维持的煤电企业将被淘汰,长远来看,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在淘汰机制中生存下来的企业,拥有更强的竞争力,可以依靠经营而非单纯的廉价来实现健康盈利。在售电侧改革环节,《关于推进售电测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提出要“在逐步放开售电侧业务的同时,要求售电侧改革应满足供电安全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先开放能效高、排放低、节水型的发电企业,以及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产业政策的用户参与交易”。

此外,配套文件中,《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在电网投资中,要满足为了未来中长期用电需求和发电装机增长而必须的超前投资。”这也证明了电力目前处于阶段性过剩的同时,在中长期仍然有着巨大发展空间。未来互联网、物联网、电动汽车等产业规模的扩大,将会形成新的用电量需求。另外,据相关研究机构预测,到2020年,全国煤炭消费量在44亿吨左右。虽然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会下降,但总量仍会有一定增加。此时,经受住各方压力得以生存的煤电企业,在拥有先进的管理运营经验与技术的条件下,仍能在电力市场保持一定的竞争力,在能源结构中继续维持主力地位。

6个配套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新一轮电改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而无论市场上的交易主体如何变化,发电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的重要地位无可替代。新能源的发展是必然的趋势,传统煤电也应发挥自身优势,紧跟政策变化,成为“清洁、高效、安全、稳定”的优质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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