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露天秸秆焚烧,湖北曾经饱受“强雾霾”骚扰。正因为这个切肤之痛,同时也为满足湖北人民对碧水蓝天的渴望,顺应生态省建设的时代大背景,湖北人大出台全国首个禁烧秸秆决定。
“连门都不敢出,呼吸都感觉很困难。”家住武昌的市民陈晓乐回忆,2014年6月12日,武汉三镇上空一片浑浊,整个城市仿佛披着一层黄纱。当天武汉遭遇了全年以来最强雾霾“突袭”,全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水平。除了武汉市,孝感、宜昌等地的市民和网友也反映污染严重。
环保部公布的卫星监测火点图透露真相:湖北周边省份焚烧秸秆,是武汉严重雾霾天形成的主要原因。卫星监测显示,那几日,周边安徽、河南、河北、山东等9省份,共有157个焚烧秸秆的火点。焚烧秸秆产生的颗粒物,被不断吹来,使空气越来越脏。空气中颗粒物内有机碳、元素碳、钾离子,成为雾霾天形成的“帮凶”。
人大立法禁露天烧秸秆
其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已经有诸多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明确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此前,湖北也曾出台农业生态环保条例和电力设施建设保护条例,从不同角度对禁烧秸秆作了规定,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2014年初,湖北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随后,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从法律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年底,再通过《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正式提出“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绿色支点”。
2015年初,湖北省人大制定有关禁烧秸秆的决定。在做《决定》草案作说明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表示,露天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关系发展全局、关乎民生,将这一重大事项依法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同形成强大合力。人代会制定有关禁烧秸秆的决定,是湖北贯彻“绿色决定生死”、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重大举措。
源头防控责任分解到人
秸秆焚烧不能单纯一禁了之,有“堵”就有“疏”。湖北省在出台禁烧令的同时,还在为秸秆综合利用找到好出路,并确立了政府主导、源头防控,确保责任分解到人、细化到田的管理体系。
湖北明确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目前,荆州市、潜江市和荆门市等地率先开展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荆州市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发动市、区、镇、村层层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仅去年就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和奖励。襄阳市则规定,各县、市、区大型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不装者不得下田。
湖北将秋季禁烧工作会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将采取约谈、区域限批或扣减经费拨付等行政措施;对存在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追责。
电价政策鼓励发电企业收购秸秆
《决定》之后,相关配套措施得迅速跟上。近期,湖北省物价局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给予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
凡在201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沼气发电除外),在规定的电价基础上按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增加0.081元(含17%增值税),所需资金来源于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空间,实施时间暂定1年,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湖北省秸秆中,约有10%作为发电燃料被各地生物质发电企业收购,1吨秸秆可发电550度左右。截至去年底,湖北全省生物质发电厂有17座,装机容量44.9万千瓦,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为0.75元。去年全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量为19亿千瓦时,其中,发电企业秸秆收购量约占总燃料收购量的6%到15%。补贴后,生物质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将提至0.831元,预计今年全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量将达到23.8亿千瓦时。
据了解,该省此次调节生物质发电上网临时电价,就是希望利用电价政策提高发电企业收购秸秆积极性,提高秸秆收购价、扩大收购量,使农民得到收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