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2015年前完成50个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充电设施建设。
为响应国家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为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今年6月,我区根据省市要求印发了《番禺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重点企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按照“适度超前、政府引导、公共机构带动”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示范作用,增强社会信心,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把党政机关作为充电设施率先建设的突破口,在现有停车场或新增、改造的停车场中,逐步增设充电设施。政府机关中以党委、人大、政协、政府部门为重点;公共机构中以文化、卫生、交通、林业和人社等系统为重点。我局积极联系各政府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我区将在2015年前完成50个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充电设施建设。
与此同时,区科工商信局积极借助该局公共网站以及政府内部通知,座谈会等形式,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向全社会宣传,鼓励社会上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的企业积极申请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创造我区更优良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做出贡献。
另据了解,《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补贴申请、资金拨付流程等事项表述清晰、明确,可行性较强,必将有利于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发展,进一步促进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