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四川省直机关办公区“十二五”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效果已经显现,实施节能改造后每年可节电349.9万度,节水833.36吨。
据了解,按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建厅等部门,积极开展省直机关办公区节能示范工程改造。截至2015年12月,已完成省委第二办公区、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等5个办公区和省四医院的节能改造,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区节能改造正在实施。
“十二五”期间四川省直机关节能改造总投资2652万元,涉及建筑面积174642平方米,改造外窗14986平方米,幕墙12960平方米,更换节能空调174台,改造维修燃气中央空调1台,安装节能监控系统7套,改造电梯7部、电路4200米,安装节能净化热水器46台、供暖燃气锅炉3台。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测算,实施节能改造后每年可节电349.9万度,节水833.36吨,节气12万立方米,折合标煤1250.96吨,综合节能率28%,达到预期节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