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兴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验收工作,省验收组一致认为长兴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创建指标均已达标,通过验收。
当天,省验收组一行来到三个节水示范点进行考察。在下午的验收会上,验收组听取长兴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通过三年节水型社会的建设,长兴全面完成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用水总量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水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省验收组认为长兴积极探索杭嘉湖平原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模式,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具体表现在率先在全省开展县级工业用水定额工作,率先在全省开展纺织印染行业中水回用工作,率先在全省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工作。接下来,长兴将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长期抓下去,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