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雾霾与废弃物处理是长期困扰我国大城市的两个重要环境问题。今日家园和大家一起通过对香港近10年(特别是3年以内)在减轻都市雾霾和废弃物处理利用方面的有效做法进行了回顾与总结,以期对京沪深等面临雾霾及垃圾处置同样困境的我国内地大城市有所启迪。
在消除都市空气雾霾与废弃物处理方面,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城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以香港为案例,综合了香港环境保护署、香港环境保护协会、香港环境保护总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官方网站的资料,对于其近年来大气与固体废弃物污染的监测网络建设、防控计划、治理框架、法规设立等进行了总结与回顾。
控制都市空气污染举措
与很多国际大都市类似,香港的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废气排放,产生路边空气污染和区域性的雾霾问题。路边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柴油车辆的废气,尤其是货车、巴士及小巴;而区域性的雾霾问题则是由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车辆、工厂及发电厂排放的污染物引起。
早在1999年,香港政府就推行了一个减少车辆废气排放的全面计划,截至2011年,路边悬浮粒子及氮氧化物平均含量分别减少了33%及28%。2012年,香港政府宣布采纳新的空气质量指标,按公众咨询的结果而制定这些空气质素改善措施,并拟与广东省合作,减少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废气排放。新的空气质量指标将在充分调查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2014年施行。
1细致监测
香港环境保护署在覆盖不同土地用途的区域设立监测站,所有监测站的设计和运作均符合最高的国际标准,规定监测站装设于四至六层高的大厦顶层;而路边监测站则设于中心区的道路旁边,以确保能有效地测量精确的空气污染数据。每小时公布从每个一般及路边监测站录到的空气污染指数,让市民全日都可即时知道最新的空气污染情况。
其公布的数据除现时空气污染指数外,还有空气污染指数预报(指数形式,非状态形式)、过去24小时空气污染指数、过去24小时污染物浓度、每月空气污染指数摘要(按月的每小时空气污染指数记录载有更详尽资料,并可追溯至1999年)、过去空气污染指数记录(个人可通过网上资源或环境保护署空气污染指数热线随时获取)。
2重点控制路边污染
(1)推行一系列减税和资助计划
环保汽油私家车税务宽减计划。早在2007年,香港政府就规定,环保汽油私家车的排放须较现行法定排放标准低75%,以及符合更严格的燃料效率目标。为鼓励市民购买废气排放量少而燃料效率高的环保汽油私家车,由2007年4月1日起,新登记的环保汽油私家车可享有汽车首次登记税减免。2013年,为鼓励市民使用废气排放量少而燃料效率高的环保汽油私家车,香港政府现正推行计划,减免新登记环保汽油私家车的汽车首次登记税45%,减免上限为每辆港币75000元。
提早更换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辆为新车的资助计划。由2010年7月开始,更换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辆为符合法定或更严谨排放标准新商业车的车主,可申请一笔资助。这项资助计划中的“商业车辆”包括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公共小巴、私家小巴、非专利公共巴士及私家巴士。计划现已开始接受申请,直至2013年6月底。
(2)严格做好环保汽油私家车认证
对制造商的认证。对于在港使用的每一步新车,车辆制造商都必须为这些车辆型号向环境保护署提供足够资料,证明其能符合环保汽油私家车的认可标准。环境保护署也需向这些车辆型号发出《环保私家车证明书》,以确认每一部经由车辆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进口的相同型号私家车均属于环保汽油私家车。
对个人的认证。由于车辆的规格,包括废气排放标准、设备等都会因其生产地、生产日期及出口目的地不同而有差异,故同一型号私家车的废气排放、设计规格都可能会不同。由平行进口商或个人进口的环保汽油私家车须向环境保护署提供资料,证明该私家车符合环保汽油私家车的认可标准。由于这些车辆都是个别入口,环境保护署必须向每一部环保汽油私家车签发《环保私家车证明书》,每一个证明书都对应唯一的引擎编号、车辆底盘号码、车辆型号及该证明书的有效日期。
3鼓励试验绿色和低碳运输技术
为鼓励运输业试验绿色创新运输技术,香港政府已设立3亿元“绿色运输试验基金”,由2011年3月30日起接受公共运输业界及货车车主申请。
(1)资助对象
基金一般会资助的绿色创新技术可以是新的车辆类型,或与运输业务相关的设备或机器,或是可令现有型号车辆排放表现大为提升的新加装系统,资助拟作试验的绿色创新技术产品硬件的资本费用(如安装费),以及相关支援系统(如充电或燃料补充设施)的费用。
(2)资助额度
车辆的资助金额是该类燃料车辆与传统车辆价格的差额或该类燃料车辆价格的一半,以较高者为准;如果为传统车辆或渡轮加装的后处理减排装置或节省燃料装置,资助金额将提高到相关装置费用及安装费的75%。一个运输营运商可以为试验不同的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如混合动力车辆和电动车辆)提出申请。每件申请的资助金额可高达900万元,而其所有申请的总资助金额的上限则为1200万元。
4实行黑烟管制计划及检举员训练,禁止汽车引擎空转
香港环境保护署实施车辆黑烟管制计划,使署方更迅速发现并处理排出过量黑烟的车辆。已接受训练的认可检举员会检举排放过量黑烟的车辆。根据检举员提供的资料,环境保护署会要求车主在指定限期内,将车辆送交指定的车辆废气测试中心接受黑烟排放检测。若车主不把车辆送交检验或多次未能通过测试,其汽车牌照可被吊销。近5年,香港黑烟管制的成效已稳步巩固(图1)。
除此之外,为解决车辆空转引擎造成空气污染、热气和噪音滋扰,香港政府制定《汽车引擎空转(定额罚款)条例》。从2011年12月15日起,司机不得于任何60分钟时段内,空转车辆引擎超过3分钟。交通督导员和环境保护督察可向违反规定的司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320元。
5将区域污染监测和防控纳入治理框架
香港与广东省政府携手合作,致力确保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污染水平受到控制。区域空气监控网络成为粤港跨境合作的重点。
(1)建立区域空气监控网络
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署与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5年共同建立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在珠江三角洲设有16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其中10个由广东省个别城市的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管理、3个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管理,其余3个则位于香港,并由环境保护署操作。目的为广东省与香港政府提供准确数据,以评估整个珠江三角洲的空气质素和污染问题,通过长期监测以评估空气污染管制的成效,并进一步制定适当的管制措施。所有监测结果均会以区域空气污染指数显示,用以通知香港市民整个地区的每日空气污染水平。
(2)管制措施
香港采取的措施——车辆废气管制,包括鼓励私家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及使用石油气小巴取代柴油小巴;发电厂排放管制,包括使用烟气减排装置及为每家发电厂设定排放总量上限。
广东省采取的措施——车辆废气管制,包括继续收紧机动车废气排放标准和车用油标准,以及在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其他排放管制,包括优化能源结构、火力发电厂加装烟气脱琉设施,以及加强对工业排放源的控制。
城市废弃物处理举措
香港与许多世界上的国际大都市一样,时刻面临着废物处理问题。近年来,一些东亚城市(如台北、首尔、东京等)不断致力避免产生及减少废物,成绩斐然(图2)。
香港为改善城市废物处理落后的局面,在近10年(特别是近5年内)密集实施了一系列举措,并于2013年5月制定了《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明确了改进方向。
1稳步推进、执行各类政策法规
(1)1998起,政府拨出合适的短期租约用地,为回收业界提供租金相宜的土地资源。
(2)2008年,修改了《建筑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规例》,要求所有新建住用建筑物及综合用途建筑物的住用部份,须在每一楼层设置垃圾及物料回收室(面积不少于1.5米x1.5米),以提供足够地方摆放回收设施,配合废物源头分类的实施。
(3)2009 年,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首阶段正式实施,推动“自备购物袋”的生活模式,应付过度使用塑胶购物袋的问题。
(4)2013年,实施“绿建环评(BEAM Plus)项目”(是一个全面的楼宇环保评估计划),研究如何推广楼宇在建筑和使用阶段减少废物。
(5)2013年,继续推行“环保采购计划”,定期检视环保采购名单上政府部门常用产品的环保规格,并继续推广政府的环保采购政策。
2将社会动员作为城市废物处理的最重要手段
(1)2005 年,在全港推行“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目标是在楼宇每层或屋苑范围内增设废物分类设施,方便居民在源头将废物分类,以及增加可回收物料的种类,包括废纸、金属、塑胶、旧衣服、旧计算机及电器等,并在2007年把计划扩展至工商业楼宇。
(2)2010年,推出厨余(即厨房副产品)循环再造合作计划,推动工商业界减少和回收厨余。
(3)2010年,成立环保园家电再生中心,以加强循环再用及再造本地的废电器电子产品。
(4)2010年,成立塑胶资源再生中心,为部份在本地收集的塑胶废料进行循环再造。
(5)2011年,联同前线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合作在香港开展建立“社区回收网络”,在各区设立了530个回收点,定期在各回收点举办推广减废回收活动,用“以物易物”等方式收集废塑料及废电器电子产品等市场价值较低的回收物料。
(6)2011年,通过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资助私人住房举办厨余减废及源头分类的教育和推广工作,及将不能避免产生的厨余就地处理为有用的资源;在政府部门管理的设施推行就地厨余处理试验计划。
(7)2012年,向区议会提供拨款及协助,在地区推行环保教育推广活动,以提高社区对减废回收等议题的环保意识。
(8)2013年,成立“惜食香港运动委员会”,拟以家庭、企业和学校等为对象,帮助其避免产生及减少厨余;支援餐饮及相关业界、妇女及其他团体进行减少厨余;鼓励餐饮和相关业界进行食物捐赠。
(9)2013年,政府以先导方式设立五个社区环保站,由非政府机构运营,把绿色生活融入社区,在此示范及实践废物避免产生、减少及重用。自2013年底起,将分阶段启用环保站,经营期为三年。
3注重处理设施建设
(1)20世纪90年代中,于策略性地点设立三个堆填区,采用合乎环保标准的方法处置废物,以取代过时的废物处理设施。
(2)2007年,设立专门的环保园,以可负担的租金为回收业发展提供长期土地。
(3)2006-2008,建造九龙湾厨余试验处理设施。
(4)应对城市新废产生变化,2008年以堆肥方式处理由举行奥运会及残疾人奥运会马术项目所产生的马厩废物。除马厩废物外,该设施现时也处理小量其他有机废物如禽畜废物、厨余及“绿色”废物等;生产的堆肥适合作耕种用途。
(5)2013年,实施“处理净化海港计划(HATS)”,将于2013年底启动净化区域污水处理工程产生的所有污泥。
4提高市民素质与市民自律
对城市废物的有效利用和处置已深入到香港居民的生活缝隙。
例如,香港政府规定,装修期间,可通过以下方法减少废物:重复使用围板、板模、棚架等物料,并且把金属等物料循环再用;在需要的时候才订购适当数量的原料;以合适的容器贮存较小的物料,以便寻找──此举不但可减少废物,又可节省金钱;预留地方贮存已分类的物料,如金属、混凝土、木料、塑胶、玻璃、弃土、砖头和瓷砖等等;清楚指示装修工程承包商有关建筑废物分类及清理的要求;将旧电器及家俬等二手物品送交回收地点。
再如,无论市民打算自行处置装修废物或找承包商代劳,均须根据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缴交费用。市民或其承包商在使用政府的废物处置设施前,须先向环境保护署开立账户。如需处置石棉,根据法例,市民必须聘请一名注册石棉顾问及承包商负责处置石棉,并于施工前最少28天向环保署呈交书面通知。
中国内地如何借鉴
1注重建设污染治理的区域合作网络
目前我国许多区域的污染治理合作还局限在水体污染跨界治理方面,在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的跨行政界线治理合作方面还十分薄弱。应注重建设污染治理的区域合作网络。
一是加强大区域联合监测(如长三角地区的PM2.5监测、上海周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监测等),建设大合作区域内的分级合理监控布点;
二是建设区域环境污染数据的信息网络,真正实现区内不同行政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的即时共享,一旦发生跨界突发环境事件,能尽快各自采取遏制措施和驰援互助。
2将“减少废物”作为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
必须正视减少废物的方法,以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应做到不过度生产和消费,如防治频繁拆建、房屋短期重复装修、购买过多不必要的消费品;进一步发展废物管理设施,以缩减大型废物的体积,并回收一些目前被忽略的资源;扩展现有的垃圾堆填区,注重垃圾堆填区的土地资源再利用和规划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