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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企业很在乎环境成本

   2015-12-15 中国水泥网2560
核心提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其中要求,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其中要求,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要求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统筹运用环保税收、收费及相关服务价格政策,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要求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逐步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环境治理成本。研究完善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的差别电价、水价等价格措施,对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实行基于单位能耗超定额加价的电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原则第一条为,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健全市场机制,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构建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着力解决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偏低、生产开发成本低于社会成本、保护生态得不到合理回报等问题。要求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及时更新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等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要求实行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要求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从中央一系列文件表明,中央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决心。对“两高一剩”水泥行业来说,压力越来越大,势必将在成本中明显体现。也就是水泥企业要面临环境成本的上升。

近见到一篇报道,分析了水泥企业应如何应对环境成本的上升。文章称,32家水泥上市公司2013年产生1954亿元外部成本,若全部内化将抵消其43%的总收益;82%的大气污染外部成本产生于水泥企业直接排放,与公司运营密切相关;85%的大气污染外部成本来自于PM2.5和汞排放,共产生了1158亿元外部成本;若将大气污染成本内化为熟料的价格,熟料的价格将上涨72%,为490元/吨。

文章提出了成本该谁担的问题。(从上述数据)意味着企业没有支付绝大多数环境成本,意味着企业的赢利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意味着企业还在欠下环境账。长期以来,资源低价、廉价甚至无价,企业缺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企业的资源使用成本和环境污染成本往往被社会化或外部化,最终由社会公众埋单。结论是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一直缺乏环境成本意识,由于没有内部化,企业对环境成本不了解,甚至不在乎。

由此看来,似乎水泥企业“罪过”,现在,虽有不少企业处在亏损中,而能得到利润的企业是欠下环境账而赚的,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地道”。在该文章前段写道,水泥行业一直是中国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从排放限值变化来看,水泥工业排放标准每次修订均大幅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近30年间颗粒物排放限值累计严格了10到20倍,近20年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限值严格了两至三倍。

“严格”意味着水泥企业不断加大支出了环境成本,按国家强制标准允值排放,并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如果超标排放,将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处罚。在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前提下,称企业的赢利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说法不能让水泥企业所接受。

国家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如更新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等标准、提高排污费标准、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等等。作为企业要考虑的是,以较低支出,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在政策引导下,通过主动治污减排能得到效益。企业做到这程度,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上应是绿牌,甚至可争取到蓝牌。

在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国民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衣食住行游五项中,后三项都离不开水泥,离不开水泥企业的辛勤付出。总不能住着宽敞的住房,坐着时速300千米的高铁,在景点欣赏美色时,对着洁净度确有下降的大气,说水泥工业是牺牲了环境,水泥企业对环境成本不了解,甚至不在乎吧!犹如改革开放没多久,副食取消凭票证敞开供应,但价格上涨有点快,于是出现端起饭碗吃肉,放下饭碗骂娘之说。也不能现在国人糖尿病发病率的攀升,就说凭票证计划供应好吧!

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要不断从严,环保设施不断更新,排污费不断上涨,水泥产品也将充分反映环境治理成本,反映到水泥产品价格的上涨是合情合理的,谁用由谁埋单也是天经地义的。我们用自来水,在缴费时包括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用水者承担污水处理费天经地义,总不能由自来水企业出污水处理费。如果消耗过大,用户还要按阶段水费支付,以鼓励节约用水。

作为水泥企业在“不断从严”中,对环境成本很了解,也很在乎环境成本,但也将努力探索降低成本的路径,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价廉的产品选择。值得企业关注的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构筑起由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其中,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的核心是“市场机制”,建立市场体系,企业才能在这个市场当中成长壮大,水泥企业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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