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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5亿吨建筑垃圾亟待处理

   2015-12-15 中国产经新闻报2680
核心提示:近30多年,中国经济一直在跑步向前,每天都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一幢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片片破旧的房屋悄然消失,在这

近30多年,中国经济一直在跑步向前,每天都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一幢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片片破旧的房屋悄然消失,在这一建一拆中有一个问题却被我们所忽视,那就是随之而产生的建筑垃圾。

中国建设的速度曾让世人震惊,建设背后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同样让人震惊。据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左定超,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陈家珑等人在多地调研后分析,目前我国包括建筑物垃圾和工程弃土在内的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5亿吨,其中每年仅拆除就产生15亿吨建筑垃圾。

更可怕的是,这些逐年增长、原本可以被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被随意填埋或堆放,既占地又污染,破坏土壤结构和水资源。我国部分城市因建筑垃圾无序堆放和掩埋所带来的垃圾围城困境日益加剧。

其实,建筑垃圾又被称为“城市矿藏”,进行资源化利用即可转身绿色能源,对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据测算,我国每年产生的35亿吨建筑垃圾若被充分利用,即可节约天然砂石30亿吨,节约取材用土和填埋用地80万亩,可生产免烧墙体和地面材料约1万亿块标砖。

不过可惜的是,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不足5%,远远低于欧盟(90%)、日本(97%)和韩国(97%)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究其原因,与我国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和资源化利用处于起步阶段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由于我国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再利用的不够重视,以及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管理体制设置不合理。

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我国城市发展规划中没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内容,处理理念仅是简单地堆放或填埋;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多部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的规定,但没有一部法规明确指出建筑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到底该谁负责;在管理体制上,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牵扯到住建、城管、发改、财政、环保、规划、土地等多个部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每个部门的具体责任,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破解建筑垃圾处理难题的有效途径,既可变废为宝、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又可创造价值、带动就业。当下最要紧的就是重视起来,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上日程,至于接下来如何运作,在政府统筹协调下,一切交给市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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