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和11日,由省水利厅水资源水保处处长江影带队的验收组赴江山,对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终期验收。副市长徐文参加。
江山市自2013年被列为全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以来,在组织保障、制度建设、重点工程建设、节水型载体建设等方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新成立的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逐步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协助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江山有限公司成功创建“浙江省节水型企业”,成功创建29家节水型单位,顺利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在年内完成全市1/3机关单位节水型单位的创建任务。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完成碗窑灌区(凤林片)和石鼓水库灌区的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随着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等社会载体的成功创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用水效率提高显著,在探索丰水源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模式方面积累了良好经验。
验收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同景科技农光互补种植架下项目喷滴灌工程和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公司。在听取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后,验收组认为江山市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机制建设及时有力,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用水总量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水资源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全面完成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组建议,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落实责任,建立节水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先进节水技术和相关经验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科技节水水平。
徐文表示,将以此次验收为新起点,继续巩固和完善各项工作,总结相关经验和做法,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