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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行业:风电标杆电价下调幅度低于预期

   2015-12-16 中国能源网 3240
核心提示:陆上风电价改下调幅度好于预期。 国家发改委最终规定I,II 和III 类资源区价格下调0.02元每千瓦时(I,II, III,IV 类资源区新电价分别为

陆上风电价改下调幅度好于预期。 国家发改委最终规定I,II 和III 类资源区价格下调0.02元每千瓦时(I,II, III,IV 类资源区新电价分别为0.49, 0.52, 0.56和0.61元每千瓦时),IV 类资源区价格保持不变。此次价改好于市场预期(市场预期前三类资源区下调0.04元每千瓦时)。

风电运营商中性评级。陆上风电并网率的提升将抵消价格下调带来的负面影响。2014年1季度全国风电场弃风率为10.5%(同比上升5%),到2014年9月份就降至了7.5%(同比下降30.9%)。我们认为这一趋势将随着特高压(UHV)的应用而更加显著,特高压输电可有效缓解偏远地区的并网负担。

EPC 项目和风力发电机组短期获益。为了享受价改前的价格,2015年新批的风力发电项目必须在2016年1月1日前完成发电。由于时间紧迫,风电场运营商可能会推高风力涡轮机和EPC 项目的竞价。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另一个短期催化剂。我们调研显示配额制已提交国务院并得到批准。最早的发布日期可能是在春节后。配额制旨在为每个省规定可再生能源的最低耗电量。此制度有利于整个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特别是对风电运营商。

短期负面不可避免。在我们覆盖的上市风电企业中,若原油价格触底(这仍然是一个短期负面因素),我们建议投资者开始增持明阳风电(MY:US, 买入, 目标价3.80美元, 77%上升空间)和中国风电(182:HK, 买入, 目标价HK $0.61 , 27%上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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