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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没扣开门 却撬开了一条很深的缝!

   2015-12-17 能源与环保 2370
核心提示:从3月15日新电改9号文发布,到11月30日六大配套文件发布,再到之后国家能源局公布3个作为电改和其配套文件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电改在2015年

从3月15日新电改9号文发布,到11月30日六大配套文件发布,再到之后国家能源局公布3个作为电改和其配套文件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电改在2015年经历了风起云涌。

有一位电力系统的资深人士这样调侃文件的推出过程:文件每个字都渗透着智慧,每个字都是斗争的结果。

这虽然是个玩笑话,但是却折射了这次电改的推动之艰难。说实话,在配套推出后,很多人,包括我,都一度失望,但是在仔细研读了所有文件后,发现一切并没有想象的糟糕,改革没有推开门,但是推开了一扇门缝。

我们不能小觑这一条缝,这小小的变化很可能带来能源的春天,电力的春天。

我们早已经看到,在这次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已经春笋般出现在中华大地上,从9号文时的遮遮掩掩露面,到6月份时的遍地开花,再到配套文件时的行业激荡,售电公司成为了这次电改的最显著标记。可以预料,售电侧改革将改变中国电力的生态。

但是,这些生态的改变,必须要付出一些代价。

简单一点说,就是你真的看懂这次电改将会对中国电力生态系统带来哪些改变了吗?如果你看懂了,那么你就会明白上面这句话在说什么,如果没看懂,那么,不妨听听下面这几段解读(以下纯属个人判断)。

首先,先谈谈新电改配套这一枪,打慌了谁?

我们知道,在3月份9号文发布后,最欣喜的是五大电和民营售电公司,最慌张的是电网公司,为啥这么说,看看3月份以来注册了多少家售电公司就知道了,那为啥说电网公司慌张呢?因为9号文的5个售电主体里没有它。且看9号文怎么说的:

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

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

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

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没有电网?众所周知,现有的售电业务都是电网在做,于是电网提出了参与竞争性售电的想法,于是各种讨论之后,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成了下面的样子:

二、售电侧市场主体及相关业务

(二)售电公司。

售电公司分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这意味着什么呢?电网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了。那么,到此是不是说五大电、民营售电公司和电网公司都皆大欢喜了呢?

一个个来说,先接着上面的电网公司开始说。电网是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了,但是,仔细看看下面引用的配套文件:

电网企业是指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包括地方电力公司、趸售县供电公司),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的企业,履行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的基本责任。

这说明啥呢?电网的定义从以前的特指两大电网和地方电网外,又有了外延。这其中有两层大的含义,第一,我符合条件我就是电网,第二,各级电网公司间关系变得微妙,这里你要是电力行业的,你就懂我在说什么了。

那么除此之外,电网要兜底,与其竞争性售电业务的关系从配套文件也能看出来,接下来将发生什么。

另外,看看实施细则的那些约束,电网想搞竞争性售电,其实并不容易?因为调度和相对独立的国家级交易中心都在电网,一方面,这是和其他售电主体比,将是电网最大的优势,另一方面,这也成为电网参与竞争性售电的最大的劣势,因为,这带来了新的监管内容,且看《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四条[电网运营企业的竞争性售电业务监管]加强对电网运营企业的竞争性售电业务监管,制定办公分离、财务独立、信息隔离等相关工作规范,保障公平竞争。

第二十六条[特殊售电企业监管]电网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运营。电网企业应从人员、资金、信息等方面确保市场化售电业务与输配电业务、调度业务、非市场化售电业务隔离。下列情况下,电网企业所属售电公司暂不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

(一)由电网企业现有机构承担电力交易机构职能的;

(二)所在地区电力交易机构采取电网企业子公司的;

(三)所在地区电力交易机构采取会员制以外组织形式,且售电公司由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合资组建的;

(四)能源监管机构、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认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

本来,电网想通过抓住调度和交易中心这个电力系统的“牛鼻子”,然而,却挡了自己开展竞争性售电的路。

再来谈谈五大电和民营售电公司,五大电好说,拥有各种各级电源,是售电市场联合的香饽饽,它的困难暂且不说,因为相比下面要说的民营售电公司,就不算什么了。民营售电公司在9号文发布后春笋般出现,但是,这些公司与电网、五大电和地方能源集团以及园区等用户侧比,除了资本外,看不到任何更多的售电侧优势,想一想,五大电缺钱吗?电网缺钱吗?地方能源集团缺钱吗?用户侧更是以后的甲方,他们为什么选择和你合作?

所以对于民营售电公司来讲,以后的售电压力蛮大的。

所以说,新电改配套这一枪,很可能射掉一批上述讨论的公司,比如,无发电资源、无客户资源、无地方背景的“三无”售电公司。剩下的,将进入“军阀割据状态”。

好吧,这就是未来中国的电力生态:电网,不再那么不可一世,五大电力在售电方面也难以独霸天下,地方能源集团盘踞,似乎,我们看到了国外售电市场或者说电力市场的一些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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