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大唐韩城第二发电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经过查阅历史曲线、听取专业检测汇报、数据资料比对,认为该公司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烟气指标均优于超低排放环保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检查组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调阅了环保参数历史数据,听取了专业监测机构——陕西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咨询中心连续多天监测结果汇报,对技改前后运行效果进行详细对比分析。检查组还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解,相关部门及时解释说明。
验收组认为,该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烟尘排放浓度为6.2至8.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4.6至10.9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8.0至12.9毫克/立方米,大大优于《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控制10、35、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1号机超低排放技改项目成功通过验收,为该公司拓展电量市场,争取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提升经营效益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明年其余3台机组改造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