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29日,受国家住建部委托,省住建厅组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验收小组一行10余名专家莅临我县,实地审核验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通过查阅资料,看施工现场,专家们一致认为我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组织得力、管理规范、监督到位,按要求完成了示范建设任务。这标志着我县第一批16个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如意出席会议。
自2012年,我县被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批准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以来,全县紧紧围绕“加压奋力推进,两年示范突破”的目标,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意见,建立了相关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有效管理机制。并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家库。专家库由土木工程、建筑管理、造价、给排水、结构、暖通等专业专家共8名成员组成。
截止目前,我县共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6个,项目总投资10多亿元、可再生能源投入3362万元,16个示范项目中,地源热泵应用项目有泗洪县残疾人五有中心、泗洪县商务文化服务中心、古徐水街等3个项目,占全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的25%;仅泗洪县商务文化服务中心投入资金1780万元,应用面积4.9万平方米,该项目利用了地源热泵系统。与传统的中央空调系统不同的是,它利用的是地下土壤的蓄热蓄冷能力,从而达到制冷或制热的效果,比普通的中央空调系统更节省电能。太阳能光热项目,其中红星小区、杉鑫小区、黄山丽景、兴康花园、龙庭嘉园、状元府、富园竹苑等13个,建筑面积约81.7万㎡,折合示范面积30万㎡,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占8个。
与使用常规能源相比,完成的示范项目每年可节省运行费用762万元,节省标煤231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708吨,圆满完成了示范推广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