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回家才知道上不了牌”
家住珠海的刘小姐最近挺着急,她在北京车展上购买了一台奔驰Smart小排量汽车,把车运回珠海家里后,才发现这辆车无法在珠海注册登记。“我在北京经常看到这种小排量车在街上跑,还以为全国都能上牌。结果交警告诉我在珠海不可以上。”刘小姐说起情况来很无奈。
笔者随后致电珠海市交警支队,交警明确表示载客汽车需要发动机排气量在1000毫升以上,或者车身长度超过3.5米。这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就可以在珠海正常注册登记并且上路行驶;如果两个条件都不满足,就不能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也会被罚款。
珠海市交警给出如上答复的依据是珠海特区立法的相关法规。据查,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发动机排气量在1000CC以下(含1000CC)的客、货车,不予核发号牌。2011年,经修正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本)》(下称“《条例》”)第八条规定,四类机动车(微型载客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同时禁止经济特区外号牌的上述车辆进入经济特区内行驶。而据《条例》第九十八条,本条例所称微型载客汽车,是指车长3500毫米以下且发动机排气量1000毫升以下的载客汽车。奔驰Smart在排气量和车身长度两项上都未能“达标”,所以这辆新车无法在珠海注册和上路。
刘小姐说,网上有网民提出了到中山市上牌“曲线救国”的方法,但是据她了解,到中山上牌需要办理中山市的暂住证,“而且上异地的车牌,在珠海行驶也会被罚款。”
全国均解禁 珠海独一家
“早期‘禁小’的主要是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但这些城市目前都已经取消了‘禁小’。现在全国只有珠海还在坚持。”珠海市政协常委陈利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多年来持续关注珠海禁止小排量汽车注册登记的问题。
据了解,广州市曾在2001年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核发微型小汽车牌证和对微型小汽车加强管理的通告》,全面“禁小”。2005年和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两次发文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提出各地要“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从2006年开始,广州逐步解禁小排量汽车,直至2009年完全解禁。
陈利浩表示,珠海政府曾以道路交通压力大、无法确定相关标准等原因,拒绝解禁小排量汽车。“珠海是环保城市,为什么要禁止节能环保型的小排量汽车?如果要减轻交通压力,那也应该禁那些排量大、体型大、占用更多路面资源的车型。”
“ 国务院办公厅两次发文要给小排量车解禁,但珠海市政府依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态度鲜明地坚持不准许小排量汽车注册登记。”陈利浩用“毫无积极进展”来形容珠海市近年在小排量汽车管理方面做的工作。
政协委员:小排量车符合节能环保理念
珠海市政协常委陈利浩认为,在“禁小”早期,小排量汽车通常与高污染、安全系数低、不美观等缺点联系在一起,但是近年来,随着各车商对小排量车型的重视,节能环保型的小汽车已经成为车商们的拳头产品,在技术方面得到了很大进步。“小排量的车型一般质量更小,相对而言制动距离、效果都会更好,安全性能甚至优于大型车。”
陈利浩说:“解禁的不是所有小排量汽车,而是符合节能环保技术标准的,数量只占10%,价格比1.0升以上的还要贵。不会因为解禁,让原来不想买车人买车,只会让原来想买车的人多了个选择,不会增加压力,北上广都有这个经验。”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节能环保”的指标至少包括:最高设计车速大于等于130公里/小时; 0至100公里的加速时间小于等于16秒;汽油机升功率大于50KW,柴油机升功率大于40KW;排放达到国4标准等。陈利浩认为,这样的节能环保型的小排量汽车更符合珠海作为“生态特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城市定位,所以应予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