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济南市获得2016年中央财政试点补助资金5亿元,专项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计划中相关项目建设。
2015年,济南市成功跻身国家海绵城市试点,2015年~2017年为3年试点期。根据中央财政政策安排,3年试点期间,济南市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通过中期评估和最终验收后,还可获得补助总额20%的奖励,共计18亿元。
济南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综合能力。济南市将按照计划,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实现四大系统建设的科学规划与实施,努力构建山、泉、湖、河、城相融合的海绵泉城。
截至目前,济南市规划内43个项目中已开工26个,完成投资27.28亿元,占试点项目总投资的37%。另外,济南市已确定PPP项目13个,总投资规模达42亿元;基金项目14个,总投资规模达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