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绿色金融助新型低碳产业 鼓励开发节能减排融资项目(股)

   2014-07-15 中国证券报 2660
核心提示: 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建设中,金融被视为助推新型产业崛起的重要手段,低碳城镇建设同样也离不开金融投资。
 
 
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建设中,金融被视为助推新型产业崛起的重要手段,低碳城镇建设同样也离不开金融投资。在目前新型城市、智能社区构建的框架系统中,以互联网和环保建筑为特征的城市建设,需要国家政策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各类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共同搭建城镇化的投融资平台。
国务院近日颁布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明确,要积极推进绿色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节能减排降碳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
 
加强投融资创新
 
城镇化建设进程加速,集聚大量人口、产业和要素的新型城市规划无疑也需要金融渠道及功能的加强。在业内人士看来,无论是绿色产业的培育还是低碳城市目标的实现,在区域规划及城镇建设中,金融杠杆的使用以及投资要素的驱动非常重要。监管层相关人士透露,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可持续经济发展,有关绿色信贷指引及绿色银行的激励措施正在制定过程中。
在今年深圳国际低碳论坛上,不少城市规划行业的专家及行业代表也认同投融资创新对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复星集团主席执行官梁新信军表示,金融功能的加强实际上给城市带来非常好的杠杆性成长机会,当下各地在城市建设进程中普遍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其中包含银行融资平台、自行发债平台以及主动对接保险资金等多元化筹措资金的渠道。现在需要顺应各地以PPP模式建设城镇化的趋势,引进核心产业以及核心产业配套的延伸产业,做到产城融合,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
中国新城镇公司副主席施建认为,低碳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实际上离不开政策性银行机构带来的大规模、资金高密度的支持。以国家政策性银行牵头搭建城镇化建设平台,以低于市场的优惠利率拿到部分启动资金,在组合社会化的平台资金,共同进行城市建设。这类社会化的资金和融资平台能够构成城镇建设重要的资金保障。
 
鼓励开发节能减排融资项目
 
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在近日发布的《2013中国气候融资报告》中提出,建议中国清洁发展项目基金与各试点省份联合成立区域性碳基金,形成公共资金合作机制。通过碳基金或专项资金等方式将碳市场拍卖资金等公共资金再分配于能效或新能源市场,实现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新能源补贴机制、碳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等其他市场机制的衔接,提高碳市场的杠杆效应。
实际上,低碳融资产品的创新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交易所在为管控企业提供碳配额交易的平台之外,也在积极寻求其他渠道来开发碳金融产品,以降低企业节能减排成本。据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副总裁葛兴安透露,目前深圳碳交易所正在和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发一些创新型碳排放权交易产品,以提高交易试点在产品设计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
国际金融公司可持续及气候融资亚洲负责人罗维之表示,新兴市场金融机构的发展,已经开始关注到绿色融资领域,中国的商业银行、私营企业和金融机构正在和类似国际金融公司这样的发展机构合作,通过国际机构的咨询服务和产品开发能力、使用可持续能源融资工具来支持一些可再生能源项目。除了深圳试点之外,国际金融公司还将会继续和新的碳试点签署相关碳市场合作的合约。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