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泉州市府办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计划到明年,建成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按省里要求,力争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和填埋场。
根据方案,今年,泉州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做到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工作“有队伍、有经费、有装备、有制度、有台账、有信息平台”;要摸清辖区内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建立健全各级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名单,做到“一厂一档”,并分类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其中,石狮、晋江要各建成1个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场;永春、德化要各建成1个水泥企业协同处置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和工业危险废物项目。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应完成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网。同时,到明年,建成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建成市级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年产生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据悉,目前泉州的危险废物都是按照规范转移到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来处置。到2020年,国控、省控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年产生1吨以上危险废物且符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