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京召开的201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传来消息,“十二五”期间,我国清洁能源快速发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分别增长1.4倍、2.6倍、4倍和168倍,带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了2.6个百分点。节能环保成效显著,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每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累计下降17克,火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累计分别下降33%、35%和39%以上。国际合作全面拓展,初步形成了西北、东北、西南及海上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电网、煤炭等领域国际合作全方位开展。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CAP1400三代核电技术和具有四代安全特征的高温气冷堆核电技术研发成功,大型水电筑坝和80万千瓦水轮机组设计制造世界领先。电力、油气行业改革迈出重要步伐。我国人均用能、人均用电分别提高了15.7%、29%,居民用气人口提高了1.8倍。
会议明确了“十三五”能源发展总的目标要求:增强能源供给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取得新突破,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幅度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进展;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取得新突破,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源发展更加开放,国际合作更加广泛深入;用能条件大幅改善,普遍服务显著提高;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适应新常态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供应有保障,结构在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会上指出,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全国能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第九次会议及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变观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将保障能源供应放在重要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一方面,认真抓好能源生产供应,全年能源供应总体平稳,能源供需较为宽松。预计2015年能源生产总量35.8亿吨标煤,同比下降0.5%。能源净进口量7.0亿吨标煤。能源消费总量43亿吨标煤,同比增长0.9%。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12%,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比重64.4%,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科学规划、有序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拉动全社会投资效应明显。2015年1~11月份,煤炭开采和洗选、油气开采、石油炼化、电力和核燃料加工等固定资产投资达3.26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6%。
——着力加快清洁能源发展,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一,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全年新投产核电机组820万千瓦,核准开工核电机组880万千瓦。全国在运核电机组达到2550万千瓦;在建及已核准机组3203万千瓦,在建规模居世界第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三代核电示范工程开工建设。第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预计2015年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2亿千瓦、1.2亿千瓦、4300万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4.8亿千瓦左右。第三,加快开发利用天然气。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稳定增长。
——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为契机,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全年共安排节能改造容量1.8亿千瓦、超低排放改造容量7847万千瓦。大气污染防治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进展顺利。牵头实施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煤炭清洁化开发利用,淘汰落后火电机组423万千瓦,淘汰落后煤矿超过1000处、产能超过7000万吨。实施清洁能源发展示范建设。
——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推动能源国际合作取得突破。务实推动重点国家、地区合作,中俄、中亚、中巴、中英、中美、中法能源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统筹谋划推进能源领域“一带一路”合作。大力推动能源装备“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总量要控制,效率应提升
会议提出,2016年要努力实现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总量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能源效率进一步提升。
——积极引领能源发展新常态,重点抓好“十三五”能源规划的编制实施。
——统筹优化增量与调整存量,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
其一,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推动第一批100万千瓦左右规模的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2016年力争风电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水电,加快推进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稳妥推进一批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开工建设CAP1400示范工程,推动“华龙一号”技术进一步融合。积极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
其二,科学有序开发化石能源。有序发展煤电,有效控制煤电产能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加大力度、提高标准,淘汰火电落后产能。加强煤炭产业调控,努力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科学规划煤炭开发布局。适度加快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实现常规油气增储稳产上产。积极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推进煤矿气权矿权统一,突破页岩气、煤层气发展瓶颈,推动实现大规模开发利用。
其三,深入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调整煤电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计划,东、中部地区要分别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推广煤电先进技术的示范应用。
其四,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建设生态文明矿区。制定煤炭清洁生产标准。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完善矿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外,加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输电通道建设。积极推动电网升级。加强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能源扶贫工程。
——坚持绿色低碳,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煤炭清洁利用。深入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积极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创新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积极实施电能替代工程。
——坚持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推动形成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机制。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化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加强能源立法。强化能源市场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带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推动能源科技创新。提高能源装备国产化水平。加强能源行业标准化工作。
——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着力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