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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联动新机制 价格杠杆背后的深意是“绿色”

   2016-01-07 中国经济导报1610
核心提示:2015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后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从2016年1月1日起

2015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后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那么,新机制能够带来什么?又释放出哪些信号?

电煤价格指数有了“国标”

《通知》决定,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含税,下同),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

至此,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自2004年建立以来,共启动11次。其中,因煤价上涨,2004~2011年7次上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共上调每千瓦时11.92分钱;2013年以来煤价下降,又连续4次下调上网电价,共下调每千瓦时7.44分钱。

“可以看出,平均3分钱/千瓦时的降价幅度很大,这也是自去年4月20日后第二次下调。整个2015年,累计平均下调5分/千瓦时。”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对此对记者表示,在推进新电改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大背景下,两次降价幅度较大,对火电本身以及相关产业影响较为明显。

“2015年4月份下调2分钱/千瓦时,对推动有色金属行业节约成本已有明显效果,此次降价力度进一步加大,虽难以扭转行业困境,但仍是利好消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处长彭勃对记者说,虽然2015年里各类成本变动较大,但目前电力仍是有色金属行业的最大成本——占比达40%左右。

此次下调3分钱/千瓦时,除了依据除既有计算方式外,还与代表规格品为5000大卡电煤的“中国电煤价格指数”密切相关。

“该指数弥补了煤电联动机制有效煤价参照的长期缺失。”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

该指数于2015年9月30日上线试运行,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运行。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会同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煤炭交易中心、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中国煤炭资源网、百川资讯、卓创资讯、安迅思共同编制发布,并作为煤电联动煤价基础数据。

“作为第一个国家级电煤价格综合指数,它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能够反映全国及各省电煤到厂价格,也能有效规避以往相关指数的区域性‘短板’。”林伯强表示,该指数不仅能为此次煤电联动服务,还将在未来价格改革中继续发挥作用。

“电力改革作为2016年能源市场化改革的两个核心内容之一,煤电联动本身操作性极强,程序明晰不复杂。可逐步由政府按照机制决定联动幅度,过渡为由电力企业自主联动,并成为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新起点。”

价格区间联动计算主打“透明”

2012年12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好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电价”。

“但2013年和2014年两次下调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并未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联动机制完善很有必要。”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表示,“如何计算要公开透明。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机制确定的“价格区间联动计算方式”可谓一大亮点。”

《通知》把联动机制周期从6个月拉长为1个年度,煤价波动也明确了区间——在每吨30元~150元之间的部分,实施分档累退联动,即煤炭价格波动幅度越大,联动的比例系数越小。同时,《通知》还向社会公布了联动机制计算公式。上网电价调整后,按公式即可相应调整销售电价。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新的计算方式,公众可以自行计算出煤电联动中的相关价格。

曾鸣表示,区间联动计算方式较以往更加灵活,同时,新的计算方式对煤炭价格变化与上网电价变化幅度进行有效区别,煤炭价格不会直接或过多影响上网电价。“采取这一公式,主要考虑到这是对两种市场化程度不同的价格进行调控——煤炭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而电力价格还在攻坚克难的改革进程之中。”

“煤电联动只有相对透明才能为电力行业营造一个稳定的运营环境。”林伯强表示,“更重要的是,这将有利于新电改。”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在能源革命中成为“先手棋”——以“放开两头,管住中间”为体制框架的新电改方案,把重点放在配电侧和售电侧,并明确了“三放开和一独立”的改革路径。

“但现实中有一个重要问题,社会资本想要进入放开的市场,不可能不考虑收支。因此,只有透明的煤电联动计算方式,才能为他们提供可预期的财务收益。”林伯强对记者表示,“希望新机制能够在实际中为行业充分运用,并有效预测价格波动。”

曾鸣同时强调,对整个新电改而言,要在区间联动计算方式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开拓,“毕竟,电改的思路已经明晰,下一步,只有真正落地,才能彻底实现市场化。”

价格杠杆背后的深意是“绿色”

2015年4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有扶有控调整产业结构,适当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并“利用降价空间,适当疏导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的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

这意味着,电价不仅仅与煤价联动,更要与“增绿”、“护蓝”联动。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通知》在公布联动机制计算公式时指出,工商业用电价格相应调整,调整水平按节能环保电价等因素确定。

这其中,与煤电联动相关的“环保电价”,是在201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保部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中被明确提出的。目前,实际成效如何?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2015年——环保电价登台代替脱硫电价的第一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发电企业实施经济制裁6.35亿元,其中扣减脱硫电价6800万元,没收环保电价款5.21亿元,罚款0.46亿元。

数字背后是价格主管部门与环保部门的“联动检查”。“2015年5月份以来,共检查了670多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超低排放”也马不停蹄:在“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收官之年的最后一个月,与“3分钱”降价通知同样出台的,还有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加价”政策文件——《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政策。其中,为鼓励引导超低排放,对经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符合上述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适当的上网电价支持。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

“‘加价’与‘降价’联动,意在利用价格杠杆鼓励煤电企业转型升级。”许光建对此表示。

一方面,据测算,“降价”上网电价3分钱/千瓦时之后,发电企业利润将受到较大影响,仅五大发电集团的利润就将至少损失500亿元以上。另一方面,“加价”1分钱/千瓦时,是对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励,改造投入以企业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的响应,也会对已达标的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价格机制仍然是新电改的核心。”许光建表示,新电改的价格机制不断向清洁能源“抛出橄榄枝”,如对风电的补贴,以及对清洁能源水电的倾斜等,都充分体现出对绿色发展理念的持续坚持和不懈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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