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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力交易监督委员会发布电力零售营销规则

   2016-01-25 电缆网 1910
核心提示:1月22日,日本经济产业省电力交易监督委员会就4月份即将到来的电力零售自由化,宣布电力运营商向用户宣传、开展营销等活动的统一规则。在传单

1月22日,日本经济产业省电力交易监督委员会就4月份即将到来的电力零售自由化,宣布电力运营商向用户宣传、开展营销等活动的统一规则。

在传单和网页上,电力运营商不能采用“很难停电”等没有根据的表达方式。禁止将费用称之为“时价”,以平均每月的费用等等为大致目标。出现“地产地销”字眼时,必须要注明发电站的场所和电力供给区域。

禁止将使用国家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价格收购制”(FIT)发电的可再生能源宣传为“绿色”、“清洁”。因为该项制度是所有的使用者承担费用,所以有义务将其表示为“FIT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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