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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新建住宅执行节能新标准

   2014-07-31 中国节能网1730
核心提示: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河北省保定市召开实施建筑节能75%标准动员部署会议,保定市将率先在河北执行新建住宅建筑标准,新建住宅节能标准由原来的65%提高到75%,并于10月1日起执行。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河北省保定市召开实施建筑节能75%标准动员部署会议,保定市将率先在河北执行新建住宅建筑标准,新建住宅节能标准由原来的65%提高到75%,并于10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根据《提高住宅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方案》规定,保定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自2014年10月1日起强制执行建筑节能75%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工程要根据国家、省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绿色节能产品推广目录》,选用高效节能门窗、多功能复合墙材、低辐射镀膜玻璃、节能环保漆等绿色建材产品;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政策,全市范围内所有12层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热水集中供应的热水消耗大户,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据悉,保定市财政每年将在城建资金中设立2000万元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建筑节能项目的奖励。对建筑节能率达75%以上、耗热量指标10W/㎡的新建居住建筑,按10元/㎡补助,其中10万平方米以下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80万元;10万~30万平方米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20万元;3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对建筑节能率90%以上、耗热量指标≤6W/㎡的新建低能耗居住建筑,按20元/㎡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建筑节能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同时减免20%的配套费。

据了解,自1992年开始,保定开始在新建建筑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标准从50%逐渐提高到65%,累计建成了2865万平方米节能建筑、84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改造既有建筑300多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及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146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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