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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委会成立

   2016-01-27 |2100
核心提示:1月17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京成立,并召开专委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专委会第一

1月17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京成立,并召开专委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专委会第一届委员及常务委员,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高振会当选专委会主任委员。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家相继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也即将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设立环境资源审批法庭,应对环境损害诉讼纠纷,司法部联合环保部也设立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设立全国性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将为环境损害评估与鉴定诉讼提供科学与技术支持。

会议指出,专委会的宗旨是促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的教育、科研与科普、环境损害评估与咨询、生态环境修复技术以及环境损害责任鉴定;促进中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政策、立法、科技、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的研究与发展,成为国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智库;推广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科技成果的应用;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管理技术的培训和学术交流;为环境损害救济的司法和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促进与国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组织的沟通、交流和合作。

专委会的任务是团结中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工作者,联络环境损害评估机构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执法、司法机构;组织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学术交流和科学考察,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发展战略、科技政策、宏观规划、司法判决和环境执法等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信息服务。

当天专委会还召开了第一次学术会议。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中国林科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以及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的专家学者们分别作了报告。

据悉,专委会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下属机构,挂靠单位为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是由致力于或关心环境损害与责任鉴定、生态环境价值与损失评估、损害修复及从事环境损害相关法律与技术工作的个人、环境执法与司法机构、环保组织、监测机构、司法鉴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及企业等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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