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2014-08-10 中国节能网2800
核心提示: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深入推进 "十二五 "时期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2011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环资〔2011〕2919号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该《意见》分资源综合利用现状,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重点领域,政策措施5部分。
  1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
  2"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3资源综合利用现状
  4面临的形势
  5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6重点领域
  (一)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二)产业"三废"综合利用
  (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7政策措施
  (一)强化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
  (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制度建设
  (三)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
  (四)加快技术装备创新和成果转化
  (五)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1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部门: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深入推进"十二五"时期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我委组织编制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研究提出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领域以及政策措施,同时提出了在工业、建筑业和农林业等领域选择产生堆存量大、资源化利用潜力大、环境影响广泛的固体废物编制实施方案。现将两份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2.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2"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于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缓解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总体要求,特提出"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3资源综合利用现状"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力度不断增强,利用规模日益扩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全国共伴生金属矿产约70%的品种得到了综合开发,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35%和40%,煤层伴生的油母页岩、高岭土等矿产进入大规模利用阶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9%,超额完成规划目标9 个百分点。累计利用粉煤灰超过10 亿吨、煤矸石约11 亿吨、冶炼渣约5 亿吨,回收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9 亿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70%,年利用量达5 亿吨。
  (二)利用水平明显提升。钒钛资源、镍矿伴生资源实现综合开发,稀土等元素得到高效利用,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研发成功并逐步产业化,废旧家电的全密闭快速拆解和高效率物料分离等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实现国产化,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中试成功。年产5000 万平方米全脱硫石膏大型纸面石膏板生产线投产,利用煤矸石、煤泥混烧发电的大型机组装备投入运行,全煤矸石烧结砖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法规政策日趋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陆续颁布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资源综合利用的法规政策体系。
  (四)综合效益日益显现。资源综合利用已经成为煤炭、电力、钢铁、建材等资源型行业调整结构、改善环境、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2010 年,全国煤矸石、煤泥发电装机容量达2100万千瓦,相当于减少原煤开采4000 多万吨,综合利用发电企业达400 多家,带动就业人数近10 万人;从钢渣中提取出约6503万吨废钢铁,相当于减少铁矿石开采近2800 万吨;通过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累计减少堆存占地约16 万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年产值超过1 万亿元,就业人数超过2000 万人。
  虽然"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是发展不平衡,资源综合利用往往受到区域经济实力、资源禀赋差异等因素的制约;二是综合利用企业普遍小而散,缺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三是综合利用产品技术含量和应用水平不高,部分共性关键技术亟待突破;四是支撑体系急需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培训、标准、信息、技术推广和服务等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回收体系亟待规范和完善;五是激励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有待完善。
  4面临的形势我国自然资源禀赋较差,人均占有量少,45 种主要矿产资源中,有19 种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其中11 种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缺口尤为突出;重要资源自给能力不足,石油、铁矿石、铜等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大超过环境容量,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已近极限。"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人口增加,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资源环境约束将更加突出,气候变化和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加剧。
  资源综合利用是解决可持续发展道路中合理利用资源和减轻环境污染两个核心问题的有效途径,既有利于缓解资源匮乏和短缺问题,又有利于减少废物排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支撑,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有利于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5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总体要求,强化宏观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能力建设,以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核心,大力实施重点工程,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策体系,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坚持技术创新与高效利用相结合,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研发共性关键技术,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化、清洁化、专业化发展;坚持因地制宜与重点推进相结合,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构成特点,培育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形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
  (三)主要目标
  到2015 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0%和45%;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超过80%。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综合利用企业竞争力普遍提高,产品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6重点领域(一)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1.能源矿产
  (1)煤炭:推进煤层气、矿井瓦斯、煤系油母页岩以及伴生高岭土、残矿的开发利用。
  (2)石油天然气:推进油田伴生气、酸性气体等回收利用;逐步推动油砂、油页岩利用产业化;推动高含硫化氢天然气中硫磺的综合利用;开展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综合开发利用。
  2.金属矿产
  (3)黑色金属矿产:继续推进多金属钒钛磁铁矿、含稀土型铁矿的深度开发利用;加大中低品位铁矿、弱磁性铁矿、低品位锰矿、硼镁铁矿、锡铁矿等难选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力度。
  (4)有色金属矿产:综合开发利用铝、铜、镍、铅、锌、锡、锑、钽、钛、钼等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实现有用组分梯级回收。
  (5)贵金属矿产:加强铂系金属矿、金矿和银矿等贵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6)稀有、稀土金属矿产:开展复杂难处理稀有金属共生矿在选矿和冶炼过程中的综合回收利用,加强稀土金属矿资源综合利用。
  3.非金属矿产
  (7)化工非金属矿产:加强磷矿、硫铁矿和硼铁矿的综合利用。
  (8)建材非金属矿产:发展石墨、高岭土、膨润土、滑石、硅灰石、石英、萤石、石灰石、花岗石、瓷土矿、珍珠岩等综合利用和深加工。
  (二)产业"三废"综合利用
  (9)尾矿:大力推进尾矿伴生有用组分高效分离提取和高附加值利用、低成本生产建材以及胶凝回填利用,开展尾矿在农业领域的利用和生态环境治理。
  (10)煤矸石:继续扩大煤矸石发电及生产建材、复垦绿化、井下充填等利用规模;鼓励利用煤矸石提取有用矿物元素制造化工产品和有机矿物肥料等新型利用。
  (11)工业副产石膏:继续推广工业副产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的资源化利用,重点发展脱硫石膏、磷石膏生产建材制品和化工原料以及在水泥行业的应用,加快化学法处理磷石膏制备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应用。
  (12)粉煤灰:加强大掺量和高附加值产品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继续推进粉煤灰用于建材生产、建筑和道路工程建设、农业应用、有用组分提取等。
  (13)赤泥:加快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实现赤泥科学、高效利用,重点发展赤泥提取有用组分、生产建材产品、用作脱硫剂等。
  (14)冶炼渣:进一步推广高炉渣和钢渣在生产建材、回收有用组分等综合利用,鼓励有色金属冶炼渣资源化利用以及重金属冶炼渣的无害化处理。
  (15)化工废渣:鼓励电石渣生产水泥,氨碱废渣用于锅炉烟气湿法脱硫,硫铁矿制酸废渣用于钢铁、水泥生产,合成氨造气炉渣热能的回收利用;鼓励化工废渣与下游建材产业结合,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16)建筑和道路废物:推广建筑和道路废物生产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建立完善建筑和道路废物回收利用体系。
  (17)生活垃圾:推进垃圾分类,重点开展废弃包装物、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提纯制燃气或发电等多途径利用,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18)污水处理厂污泥: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