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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今年起在主城区公共建筑实行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系统

   2016-04-29 邯郸日报 2780
核心提示:记者日前从邯郸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公建分布式供能、居民集中供暖的原则,邯郸市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实现分布式供能与集中供热协调

记者日前从邯郸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公建分布式供能、居民集中供暖”的原则,邯郸市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实现分布式供能与集中供热协调发展。今年起,在主城区公共建筑实行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系统,确保主城区内所有政府性投资和国有投资新建的1万平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都要采用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鼓励非政府投资的同类建筑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

据了解,分布式供能系统相对传统集中式供能系统而言。后者采用大容量设备集中生产,通过专门的输送设施将各种能量输送给较大范围内的众多用户;而前者建设在用户端,就地生产并供应能量,满足用户冷、热、电等中小型能量需求。分布式供能系统是以燃气及生物质能、太阳能、氢能、风力和其他可再生等清洁能源为一次能源,在用户现场或靠近用户现场的小型和微型独立输出电、热(冷)能的系统。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邯郸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在主城区公共建筑实行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系统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实施,将对提高邯郸市主城区域内供能效率和保障水平、进一步缓解区域用热压力、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好转等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公建分布式供能、居民集中供暖”的工作原则,对“适用范围、参考标准、立项审批、支持政策和企业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出,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使用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基本条件,在项目可研、建设条件、规划批复等各个环节进行明确。对符合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条件的项目要确保采用,对应采用未采用的不予立项审批。确保我市主城区内所有政府性投资和国有投资新建1万平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的用热、用冷,包含办公建筑(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建筑等)、商业建筑(如金融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建筑等)、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都要采用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同时鼓励非政府投资的同类建筑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

《意见》还明确了支持政策。采用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申报国家、省、市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同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开展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项目的建设、运营与服务;支持组建专业清洁能源供能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确保企业收益,并纳入市政公共事业行业监管范畴;优先鼓励本地区具有稳定运行三年以上业绩、维护服务体系完善的供能公司,参与清洁能源分布式供能的开发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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