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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暂行办法促企业节能

   2013-10-11 银川日报2390
核心提示:年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须接受能源审计。记者10月9日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印发并开始执行。
耗能大户将接受能源审计

年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须接受能源审计。记者10月9日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印发并开始执行。

据悉,能源审计是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主要在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及能源利用统计、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与计算等内容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运用现场检查、数据统计和审核等手段,以摸清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底数,促进企业加强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根据我区出台的《办法》规定,对企业的能源审计分为基本能源审计和专项能源审计。凡是建设项目申请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性节能补贴、节能奖励或其他节能优惠政策,或者在能源利用过程中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未达到节能标准,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一经发现,都必须进行政府监管能源审计。能源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艺能耗指标与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分析、企业合理用能的建议与意见等。企业能源审计结果经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审核后,必须在半年内报自治区经信委备案,作为企业评优评先、申报节能项目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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