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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之肾”湿地保护为何如此之难?

   2016-09-13 |260
核心提示:今年入汛以来,长江流域经历多轮强降雨,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分析其原因,长江中下游湿地的大幅减少和弱化成为一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湿地

今年入汛以来,长江流域经历多轮强降雨,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分析其原因,长江中下游湿地的大幅减少和弱化成为一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湿地被称为“天然海绵”,在蓄水御洪、调节径流上意义重大。

但“相较于上世纪50年代,长江中游70%的湿地已经消失。”国家湿地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雷光春曾直言。

此次受灾严重的湖北省,100公顷以上的自然湿地面积减少了10.94万公顷。湿地减少原因主要是围垦和基建。围垦主要发生在大江大河的两侧以及湖泊的周边地区;基建占用主要发生在城市湿地。

“地球之肾”在衰竭

据曾报道,长江干流湿地共5类20型,总面积561.69万公顷,湿地率9.99%。由于长江流域养育着全国33.7%的人口,因此,围垦、污染、过牧、基建和城市化占用的威胁影响处于高发态势,湿地受威胁影响大。

目前,世界上对湿地的定义超过50种。其中,《国际湿地公约》对湿地对定义是,天然的、人工的、永久的或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和水泥地带,带有静止的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

湿地如此重要,以至于被称之为“地球之肾”、“气候调节器”,但湿地却是目前受到人类威胁最大的生态系统。

通过动用2万余人在全国各地进行了为时5年的调查后,2014年1月13日,国家林业局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下称“湿地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率为5.58%。与上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湿地面积减少了339.63万公顷。这相当于减少了两个北京市。

“造成湿地面积大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除了气候变化等一些自然因素外,人类活动占用和改变湿地用途是其主要原因。”在调查结果公布当天,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表示,这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围垦和基建占用是导致湿地面积大幅度减少的两个最关键因素,而且受影响的湿地范围仍然占有较大比重。两次调查结果的数字对比显示,近十年来受基建占用威胁的湿地面积增长了近10倍。他提醒,这“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长江经济带湿地在中国乃至全球生态保护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资料显示,长江流域由金沙江等11大水系构成,西自发源地青海,东至上海,流经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长江湿地面积约2500多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850万公顷。

在上述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上,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欧阳志云说,过去十年间,长江流域生态退化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长江全流域的32.3%。长江流域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自然资源利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冲突最为激烈的地区之一。

中国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别出台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和《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显示,到203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要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则发展成为“全球一流品质的世界级城市群”。但这两份规划文件也分别提出警示:要“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湿地修复工程和完善湿地生态功能”。

保护条例难产

1998年长江洪灾之后,国务院提出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加固堤防,疏浚河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的32字政策措施。其中“退田还湖”虽与湿地保护相关,但字面意思上并未直接表达出加强湿地保护的内容。业内人士建议,湿地保护应该提升到国家防洪的大政方针高度。

中国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面临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我国湿地生态状况依然不容乐观……如果将湿地生态状况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简单分类的话,我国的湿地生态状况总体上处于中等水平。”张永利在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发布会上介绍,此次调查结果反映出,中国湿地保护还面临着湿地面积减少、功能有所减退、受威胁压力持续增大、保护空缺较多等问题。

从法律监管角度来看,张永利说,国家还未出台湿地保护条例,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科技支撑十分薄弱,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对于为何湿地保护条例迟迟没有出台,国家林业局湿地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说:“湿地是多要素组成的综合体,湿地保护管理是林业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作共同管理湿地的一种制度。换句话说,湿地里面,比如水、植物、鱼、动物,包括水里的动物和空中飞行的鸟类,都是不同部门在进行管理。实际上,我们觉得这条路走下来也很难。”他表示,国家林业局正在和有关部门就有关的条款进行磋商,可能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才能形成共识。

代表委员呼吁加快立法

多年来,在每一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总有代表委员呼吁加快国家层面的湿地立法。比如,在2015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傅克诚指出,地方立法的管理规定各不相同,湿地保护所涉及的多个部门权责不清,职责交叉,互相推诿严重,为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国家湿地保护条例,对全国湿地的保护、管理、合理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最近十年,中国更加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国务院批准了2002~2030年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专门下发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对湿地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

1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关于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有关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湿地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此次调查摸清了“家底”。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完善湿地保护制度体系,依靠科技多措并举,遏制湿地减少、退化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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