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全国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北京/陕西/山东/江苏治理给力

   2017-08-03 |1030
核心提示:中央环保督察第三批虽然告一段落,但全国各地展开的环境污染整改专项行动并未停止,北京、陕西、山东、江苏等多地展开污染整顿行动。北京一处

中央环保督察第三批虽然告一段落,但全国各地展开的环境污染整改专项行动并未停止,北京、陕西、山东、江苏等多地展开污染整顿行动。

北京一处垃圾场气味刺鼻遭投诉

连日来,一则名为《潮河边上有两座垃圾山》的文章在网络流传。文中称,密云区垃圾填埋场位于北京水源保护地潮河岸边,距柏林山水、保利花园两个小区距离较近,“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粪便等垃圾污染物,形成高出地面16米的两座垃圾山”。此外,垃圾场周围1公里范围内有五个大型居民区,幼儿园,小学,医院,养老院,住建委,国土局,卫计委等单位均受影响。

文中同时称,上述垃圾填埋场的堆体分东西两个部分,呈现出两座“垃圾山”,在距离垃圾填埋场约100米的位置,即能闻到阵阵恶臭。文章援引附近居民说法称,垃圾臭气的侵扰已持续七八年时间,一直未有改观。

密云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信息显示,上述填埋场位于密云区城东南宾阳村,距密古路(长城环岛)500 米,占地总面积249 亩,约16.3 万平方米。一期工程于2001 年9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能力200吨,设计使用6 年。

截止到2007 年底填埋场一期已填满,二期建设工程于2007 年下半年施工,到2008年2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能力300 吨。二期工程设计填埋量40 万立方米,现日处理垃圾237 吨,月处理垃圾7123 吨,年处理垃圾约85476 吨。2014 年进行一期扩容,现已投入使用,每日填埋垃圾量430 吨。

居民均称,每到夏天,或者阴天等低气压时节,从填埋场传来的阵阵臭味,便会直接传入家中,以致于平时基本不开窗。多年来,陆续有宾阳垃圾填埋场附近居民发文,对臭味等问题进行投诉。

密云区环保局公开的一份垃圾填埋场2016年上半年观测井污染物监督性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填埋场附近八个观测井所有监测指标都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也就是说,尽管紧邻潮河,但宾阳垃圾卫生填埋场并未出现渗漏问题,也未出现环保事故。

今年7月12日,密云区委宣传部微信公号“宜居密云”发布文章《垃圾填埋场除异味在行动》称,针对宾阳垃圾填埋场臭味扰民问题及网友相关投诉,提出四项具体治理措施,包括:强化场区管理、对现有除臭设施升级改造、对西堆体(一期)进行封场作业、积极配合新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等。

彩虹新能源光伏玻璃厂污染超标 遭陕西省环保厅挂牌督办

近日,陕西省环保厅发布《关于2017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问题的公示》,其中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新能源)因环境问题赫然在列。彩虹新能源光伏玻璃厂因为污染超标,成为被督办的十五家企业之一。

根据公示内容,彩虹新能源光伏玻璃厂1号窑炉排污口氮氧化物排放严重超标,检测最大值为2395.1mg/m3,超过国家标准2.4倍。陕西省环保厅要求光伏玻璃厂1号窑炉停止生产,限产整改。完成时限为2017年8月底。

太阳能光伏玻璃作为彩虹新能源的主要业务,近两年产销量不断提高,根据其2016年报显示,公司2016年产量较上年增长76%,销量较上年增加74%。

据了解,彩虹新能源母公司中国电子彩虹集团现为全球第三大光伏玻璃制造商,光伏玻璃生产线主要布局在咸阳、合肥、延安等地。目前咸阳、合肥的光伏玻璃生产线均已投产,延安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10日,彩虹新能源曾发布《2016环境、社会及管制报告》,该公司称本集团执行严格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控制国家要求的四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该报告称,公司主要生产设施以陕西咸阳和安徽合肥为基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光伏窑炉排放的废气,2016年度公司达标排放。

山东德州武城一企业拒绝环保检查被罚40万 负责人被拘留

日前,武城某玻璃钢集团有限公司因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涉嫌拒绝环保现场监督检查,企业现场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40万元。

2017年7月25日,武城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武城某玻璃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该企业工作人员拒绝引领执法人员进行喷漆现场,执法人员在多次警告,并告之其有配合现场检查义务后,企业工作人员依旧拒绝引领执法人员进入喷漆现场,带着执法人员绕圈子。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该企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遂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对企业现场负责人处5日行政拘留;环保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在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下进行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以上两项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合计对该企业作出罚款4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这是武城县首例因拒绝环保现场监督检查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件。从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武城县因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人员21人,罚款500余万元,涉及玻璃钢加工、造纸、电动车组装、商混、饲料加工、窑厂等多个行业和秸秆焚烧。下一步,县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陈旧 扬州堡城村工业区垃圾已全清理

近日,江苏扬州市“263”专项行动小组来到邗江和仪征部分企业进行暗访。暗访中发现,扬州部分工业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问题,污染防治水平亟待提高。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暗访人员来到位于甘泉镇长塘村的扬州舜天农产品有限公司。据了解到,这是一家从事白果加工的企业,厂里将原料白果在池中进行简单的分拣清洗后,产生的废水直接汇入了三个红砖砌成的沉淀池。

在现场,企业污水处理装置非常简陋,没有对沉淀池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不符合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不仅仅这一家,随后,暗访人员又来到维扬经济开发区的扬州富铭新材料有限公司。刚来到现场,就看到该公司炼塑车间的废气处理装置已陈旧老化,无法有效收集治理车间废气污染物。公司敞开式的生产车间中,在阳光下可见大量浮尘,有些设备虽安装了废气收集装置,却没有配套安装相应的净化处理设备,有的操作人员未佩戴基本劳动防护用具。

不仅如此,扬州东星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方盛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扬州三力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同样存在问题。

经过曝光后,景区、街办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当晚堡城村采取行动,动用机械、人力进行整改,目前现场垃圾已全部清运结束。

据介绍,被曝光点位于瘦西湖街道堡城村工业区院内,景区之前对该区域承租企业清退清租,承租户搬迁时遗弃了垃圾,该单位权属房主也搬迁多年,目前正在商谈拆迁事宜,因为未加管理,导致曝光所述情况。问题曝光后,堡城村立即组织两台挖掘机、21名民工连夜进行清理。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