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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建筑节能 引导金“扩容”

   2014-08-27 光明网1220
核心提示:记者从张家港市住建局获悉,为适应新形势下建筑节能工作,张家港市将原市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资金规模从每年3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并扩大了资金的补助范围。
记者从张家港市住建局获悉,为适应新形势下建筑节能工作,张家港市将原市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的资金规模从每年3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并扩大了资金的补助范围。

今年8月份,张家港市重新调整印发了《张家港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明确每年专项资金额度为500万元,在原补助范围基础上,增加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补助。另外,该市还进一步优化了资金申请、拨付的流程,引入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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