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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绿色发展不能只算经济账 也不能影响民生

   2018-07-03 新华网1810
核心提示:7月2日,国家发改委就《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出台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该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也提出了一揽子的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7月2日,国家发改委就《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出台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该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也提出了一揽子的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QQ截图20180703093005

意见提出两个时间点目标:一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二是到202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围绕上述目标,岳修虎表示,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原则和主要措施。

他说,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和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资源环境价格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推动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其中,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是其核心要义。

同时他表示,意见明确了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二是坚持污染者付费,三是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四是坚持因地分类施策。

对于意见涉及的水费、电费、垃圾费、污水费与生活相关,如何统筹兼顾绿色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提问,岳修虎回应称,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尤其是文件中提到要把生态环境的成本纳入经济运行的成本,需要付出一定成本和费用。“不能只算经济账,还得算生态账,算综合账和长远账。”

他也表示,价格政策非常敏感,涉及到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在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改革过程中,不影响民生,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影响,是原则之一。
北京7月2日电(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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