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布对于补齐大气污染治理的突出短板有着现实且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也为大气治理细分领域带来长期性利好。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推进,我国煤炭消耗量巨大,使得大气污染问题日趋严峻。尤其是每逢秋冬季节,雾霾频袭,冬季供暖季的煤炭燃烧以及散煤排污更是“功不可没”。
所以2013年的“大气十条”就明确提出,“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也正是从那时,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能源利用清洁化”为目的的“煤改气”工程在国内开始启动并提速。
“大气十条”收官的2017年的年初,当时的环保部(现为生态环境部)联合京津冀豫鲁晋六地政府发文,将“2+26”城市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首批实施范围。受此影响,上述城市开始大规模的“煤改气”推进行动。
然而在煤改气推进并非一帆风顺。据中国环保在线了解,在煤改气推进的同时,国内不少地区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问题。天然气价格与居民供暖门站价格的倒挂严重,使得天然气供应缺乏增加供给的积极性,进而又导致工程延期,部分居民无法获得供暖,甚至出现“错峰做饭”的困境……
2017年12月4日,环保部(现为生态环境部)一纸“特急”函件《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没有完工的项目及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已经完工的项目及地方,必须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及价格稳定。
2018年6月20日,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即将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继续关注煤改气工作,要求2020年采暖季之前,要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的散煤替代。
而为了支撑北方地区“煤改气”改造工作以及降低居民取暖成本,2018年7月2日,发改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目标。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2018 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区域,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量力而为、以气定改的原则推进“煤改气”工程。
作为从中央到地方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之一,“煤改气”本身也是我国能源结构转型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之一,随着三年行动计划的正式发布,煤改气的推进势必更加稳健有力,市场规模的大幅拓展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