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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加快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9-22 中国节能网1460
核心提示:《临沂市加快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于转发市住建委、市财政局《临沂市加快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3】47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住建委、市财政局《临沂市加快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市住建委、市财政局《临沂市加快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临沂市加快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

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实施方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快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以下简称“一体化技术”)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的重要意义

一体化技术是将墙体保温隔热功能与围护功能融于一体,墙体不需另行采取保温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外墙外保温技术保温层理论寿命只有25年,远远低于建筑主体50年的正常寿命。相对于普通的外墙保温技术,一体化技术不仅能有效解决保温体系与建筑主体同寿命问题,而且能显著提高建筑物防火性能与抗震性能,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发展政策,是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方向,同时还具有以下明显优势:一是解决了建筑物生命周期内外保温层易产生裂缝、空鼓、渗漏、脱落等质量隐患及由此引发的物业纠纷;二是解决了外保温层生命周期结束后更新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和新外保温层更换问题;三是提高了建筑物防火性能与抗震性能;四是为外墙面装饰提供了方便,即可以刷外墙漆,也可以贴饰面板,使建筑物更加美观。

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组织研发了CL建筑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承重多孔砖自保温结构体系、装配式墙板自保温体系和居住建筑夹芯保温复合砖砌体结构体系等七种一体化技术体系,编制了相应的技术规程与标准图集,产品已在省内外许多城市广泛应用。目前,我市已引进CL建筑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和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等四种一体化技术,建立了生产基地,产品年生产能力已达450万平方米,今年底年生产能力可达750万平方米。全市一体化技术工程应用面积累计达到300万平方米,一体化技术已经具备规模化推广应用条件。

二、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工作要求

积极鼓励支持开发建设单位采用一体化技术,尽快提高其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市推广应用实际,适时提出全面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的时限和范围。

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建筑、八层及以上居住建筑,应积极采用一体化技术,促进规模化应用。

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办公、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和全市新开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绿色建筑项目,适合应用一体化技术且具备使用条件的,必须使用一体化技术,在推广应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推广应用一体化技术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筑节能及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为推广应用工作创造宽松环境。各县区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考核机制。要将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节能工作责任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推广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扶持力度。在完成推广应用目标之前,对主动采用一体化技术的开发建设单位及相关设计、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扶持政策: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采用一体化技术的项目参照政府重点项目管理,纳入政务大厅绿色通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与返还、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专项资金补助、省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示范工程项目及专项资金补助、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科研开发项目及专项资金补助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有关设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评先树优等方面给予加分奖励。

2、自2013年起连续三年,财政部门对采用一体化技术而增加建设成本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形式和采用的一体化技术,补助标准暂定为4-16元/平方米,补助资金从收取的墙改基金中安排,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各县区也要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推动一体化技术发展。

3、建筑墙体保温工程在采用一体化技术施工时应严格遵循消防操作规程,公安消防部门要在保温材料进场后对其燃烧性能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对于按照本通知要求应使用一体化技术而未使用的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不予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四)强化过程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施工、检测、监督等环节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产品认定条件》的相关要求,未获得专项认定的不得作为一体化技术产品应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依据一体化技术相关标准规范,对应用工程进行设计和审查,确保设计质量和水平;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避免出现质量通病;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认真查验专项认定证书及组成材料的品种、型号、检验报告等,确保入场施工的材料符合设计文件和一体化技术要求;工程质监机构要明确见证取样范围,加强施工现场监管,提高一体化技术应用效果和工程质量。

(五)搞好宣传培训。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手册等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和建设、施工等单位对一体化技术的认识,为推广应用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举办宣贯班、课堂教学、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强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应用一体化技术能力。

(六)抓好工程示范。一体化技术是新型的建筑节能技术,需要一定的社会认知过程,推广应用应逐步推进。各县区要重点抓好一体化技术的示范工程建设,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引导推广工作健康发展。今年各县区完成一体化示范工程面积不得少于5万平方米,认真积累经验,力争打造典型。

(七)加快产品生产。一体化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要认真研究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品改造升级,不断扩大产能和规模,满足全市工程建设需要。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结合资源、技术和经济条件,确定适合自身发展、具有应用前景的一体化技术,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扩大产能,形成竞争优势。对市外进入我市的一体化技术产品,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八层以下居住建筑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要求

对于八层以下居住建筑,宜使用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和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两种一体化技术进行建设。鉴于我市当前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产品仍处于研制阶段,尚未形成批量生产和足够的生产能力,全市八层以下居住建筑推广一体化技术的应用目标和措施另行研究制定。

对于八层以下居住建筑,采用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和剪力墙结构建设,使用CL建筑体系、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系统、非承重砌块自保温结构体系和IPS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自保温体系等四种一体化技术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给予一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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