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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推动分布式能源与智能电网实质性发展

   2014-03-11 中国节能网1940
核心提示: 一是可提高能源综合(行情专区)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减少大气污染,有效改善环境。 二是可对现有电力系统构成重要补充,增强调节弹性,提升系统安全。 三是可带动一大批相关战略新兴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机会。
   近年来,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的结合应用在世界各国越来越得到认可和推广。对我国而言,发展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至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行情专区)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带来《大力推动分布式能源与智能电网实质性发展》的提案。
   李小琳委员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的结合应用在世界各国越来越得到认可和推广。对我国而言,发展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至少具有以下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可提高能源综合(行情专区)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减少大气污染,有效改善环境。
   二是可对现有电力系统构成重要补充,增强调节弹性,提升系统安全。
   三是可带动一大批相关战略新兴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机会。
   四是可优化能源供应格局,减少电力交易环节,降低用能成本,让广大企业和老百姓得到实惠。
   李小琳委员认为,我国发展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形势迫切、潜力巨大,当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国家层面缺少系统、科学、统一的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发展战略和实施办法。
   二、分布式发电无法与电力终端用户直接“见面”,无法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智能电网技术也无处生根发力。
   三、受接入电压等级和单个电源点容量的限制,难以实现规模化、商业化发展。
   为推动我国分布式能源与智能电网产业获得实质性发展,让更先进、更高效、更清洁的能源走进千家万户,李小琳委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出台《分布式能源与智能电网管理办法》,允许分布式能源产生的电力与用户进行直接交易,确定大电网接入标准和备用服务计费标准。取消分布式能源发电接入电压等级和容量限制。
   二、在《电力法》的修订出台过程中,就分布式能源发展方向、管理模式等方面予以明确,使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有法可依。
   三、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合资合作,成立专业从事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投资运营的新型能源服务企业,允许供电企业在一定比例下参股。
   四、加强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究,及时出台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五、创新投融资机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让这一新型能源服务发展成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业态,带动一大批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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