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环保部对严控污染三令五申,但作为污染大户,中石油却依旧屡屡登上环保“黑名单”。
环保部日前公布了2013年第4季度27起重点环境案件的处理结果,中石油吉林分公司松原采气厂因违规排污被罚款50万元。
而此前,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也被环保部列为72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之一。
屡登环保“黑名单”
据环保部介绍,去年12月,吉林松原市有群众反映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采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坑,废水废油随处倾倒在路边,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对此,环保部公告称,责令中石油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该企业对环境污染进行生态修复。
值得注意的是,中石油曾屡次因环保违规登上环保部的“黑名单”。
据了解,中石油曾因未通过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遭环保部项目限批。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被环保部列为72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之一。
而在不久前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翟青直言,2013年的总量减排任务完成得差强人意,一些企业甚至弄虚作假、偷排偷放,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及华电集团等大企业集团。去年,环保部否决的项目达32个,涉及投资达1184亿元。
“虽然这几年国家对环境的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一些中央企业尤其是下属公司的环保意识仍然不是很强,哪怕集团层面再三强调,但到了下面很多细节都得不到落实。”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
早在2011年,中石油就宣称“牢固的清洁生产理念已深植所属企业”。然而遗憾的是,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严重的地区,其下属企业污水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却还在执行17年前的低标准。中石油多家公司硫磺回收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甚至个别企业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弄虚作假。
去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600295,股吧)乌审旗嘎鲁图镇牧民数百头牲畜暴死,后经当地牧民举报,中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当地的5-15-27AH钻井是导致牲畜大量死亡的罪魁祸首,其钻井污水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被直接排入了额日克淖尔湖。随后,嘎鲁图镇政府对中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了5万元罚款。
“对于这些央企来说,它们在环境污染上的违法成本是非常低的,一方面喊着要大力整治,一方面下面的公司又千方百计躲避监管,能省点事就省点事,在整个监管体系上,像中石油这样的公司是完全脱节的。”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者如是说。
据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中石油旗下就有7家子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排污等问题。
“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作为中央企业,中石油本应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中率先垂范,然而却屡屡登上环保“黑名单”,交出的是一份不及格的答卷。如此结果,令人遗憾,发人深省。
有媒体披露:“与国内环保屡破红线成反比的是,中石油海外环保工作却做得相当好,均处在世界先进水平。”
同一家企业,为何在国外环保做得好,在国内却不行?对此,中石油一位领导给出了结论:“要想在海外立足,安全生产、绿色环保是发展的最基本准则,也是最重要的要求。中石油在海外正是有无数像安第斯项目一样的典范项目,才赢得了尊重,获得了市场机会。”
换言之,财经评论员曾志杨表示,在国外投资,环保工作事关重大,节能减排工作做得好,企业才能得以生存;节能减排工作做得不好,企业可能被所在国拒于国门之外。这事关企业在国外的生死存亡,中石油焉能不重视?由此看来,在国外是压力让中石油必须将环保问题列为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环保工作做得好,就能如虎添翼,企业就能大展宏图。
中石油在国内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得不好,恰恰是因为没有压力所致。对此,石油行业内部人士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对大型能源项目趋之若鹜,很多项目从开建之初,在环保程序上就大量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现象,并且过于依赖中石油这样的大型央业进行自我监管。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和地方政府都难辞其咎。
而一些地方政府对能源企业如此纵容也很好理解。曾志杨表示,因为要想GDP增长,地方政府力求中石油这样的大型央企落户尚惟恐不及,怎么能铁面实施监督呢?而地方监督不力,企业才会有恃无恐,况且有的企业将投入资金搞环保看作是赔本生意。如此这般,出现环境问题又何足为奇?
由此可见,曾志杨认为,要让企业加强节能环保工作,就应该对企业施加相应的压力。由于国外对在当地投资的能源企业施以重压,于是中石油在印度尼西亚投入巨资建立了3套污水处理装置,将油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达标后回注油田,实现了循环利用;在苏丹,中石油不惜投入2亿美元建成世界最大的生物降解污水处理工程,实现了生产污水零排放,为当地灌溉了上百万亩的经济林,并改善了生态环境。
可见,中石油在环保工作上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而是为与不为的问题。中石油在国内与国外迥然不同的表现,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在污染治理工作中不能仅靠企业自律,只有让企业感受到压力,污染防治工作才有动力,生态环境才能得到改善。记者 毕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