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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蓝背后:6省区停限产企业超万家

   2014-11-27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2230
核心提示: 从25日开始,包括北京在内的京津冀等地区再次遭遇霾伏。面对污染,APEC蓝让人更加难忘。监测数据显示,APEC会议期间,包括PM2.5在内,北京各
从25日开始,包括北京在内的京津冀等地区再次遭遇“霾”伏。面对污染,APEC蓝让人更加难忘。监测数据显示,APEC会议期间,包括PM2.5在内,北京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近5年同期最低水平。

然而,APEC蓝并非坐等来的。近日,环保部发布的数据透露,根据初步测算,6省区市在APEC会议期间实际停产企业9298家,限产企业3900家,停工工地4万余处。此外,北京市以及乃至河北全省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在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看来,“这就是环境债务的代价。”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司司长苏伟也认为,因为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对于环境污染,空气污染都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

正在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被认为是治理空气污染的核心大法,但是,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草稿一些规定过于模糊。

APEC会议期间大气管制措施空前严厉

举世瞩目的APEC峰会本月初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的空气质量能否过关甚至惊动了习近平总书记。

据环保部透露,就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过问并多次进行批示,李克强总理会前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张高丽副总理召开会议专门部署保障工作。APEC会议召开后,张高丽副总理又两次做出重要批示,对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1月3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6省区市按要求启动APEC会议实施保障方案。同时,为应对4日至5日出现的不利气象条件,北京市以及河北省廊坊、保定、石家庄等8个城市在保障方案基础上,紧急启动了重污染天气下的最高一级应急措施。11月6日,除上述城市外,天津市、河北省唐山、衡水、沧州市,以及山东省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市,也采取了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排放。

环保部表示,经初步测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6省区市在APEC会议期间实际停产企业9298家,限产企业3900家,停工工地4万余处,分别是《保障方案》规定的3.6倍、2.1倍、7.6倍。此外,北京市以及河北省全省机动车全部实行单双号限行。

尽管如此,APEC会议期间仍遇到两次极端不利气象过程。11月4日,空气质量预测会商结果显示,未来几天受静稳天气加上高空偏南风的影响,北京等地可能出现中度甚至重度污染。“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为此作出重要批示,环保部部长周生贤紧急部署。”据环保部透露,河北省政府7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电力企业实施50%限产;所有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行业全部暂时停产;所有工业企业涉VOC排放工序在保证生产安全情况下进行停产;天津市除提前关停计划内的6套机组外,额外关停1套30万千瓦机组,在运的18套机组全面加大喷氨量和燃用低硫煤,其中9套机组实现超低排放;21家VOC排放重点企业关停或加强治理;山东、河南等省发布紧急通知,加大电力、钢铁“高架源”和VOCs排放企业的减排力度。
偿还环境债务必然要付出代价

“与天斗,APEC会议期间,我们赢了。”的确,付出的一切总算有了“APEC蓝”的回报。但是,专家所关注的还有为APEC蓝所付出的代价。

“为了APEC蓝,停运一半的车辆,这就是环境债务的代价。” 在《环境保护》近日召开的高层论坛上表示,潘家华坦陈,“实际上我们把这样的环境债务忽略了。”

事实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后,对于治理大气污染需要投入的资金量,环保部已经测算过。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2013—2017年,我国将投入1.7万亿元进行大气污染治理。

苏伟也看到了环境污染代价问题,同样是在这个高层论坛上,苏伟表示,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已经成为第一大国,同时,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速快。再加上,国内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不断凸显,资源环境代价沉重,对于环境污染,空气污染都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

“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11.4%,但却消耗了全球45.7%的钢铁,57.8%的水泥,21.9%的能源,50.2%的煤炭,石油、天然气、铁矿石对外依存度高达56%、28.9%和71%。”苏伟说,大量能源资源投入带来了大量污染的排放。

据专家透露,目前,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都高居世界第一位。

“不少地方的污染排放远超过环境容量,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触目伤心,特别是近年来大范围出现的严重雾霾天气已经成为各界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和全球关注的环境焦点问题,甚至影响到我国社会安全和国际形象。”苏伟说。

显然,要治理这些环境污染问题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专家认为, APEC蓝就是一个例证。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稿令人失望

说到大气污染治理,一定会联想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

据记者了解,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1988年开始实施,历经1995年以及2000年两次修改。从2006年开始,大气污染防治法启动再次修改,至今已经8年,其修改时间远远超过环境保护法,至今这部法律仍未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今年9月中上旬,国务院法制办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然而,修改了8年的法律草案,在专家看来仍是充满遗憾。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稿中并没有完全落实环境保护法所提出的相关的要求,包括一些基本的理念都没有落实,这个可能有很大的问题。”在王毅看来,立法中的硬伤随手可举出。

王毅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开的草稿,确实有让大家比较失望的地方。“最起码要把环境保护法确立的基本要素体现出来,包括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制机制到底怎么建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以及近日计罚。”王毅认为,目前的法律草案写的非常模糊。

近年来,特别是“大气十条”实施后,联防联控被认为是一项根本性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事实上,这项措施也确实发挥了它的作用。但是,在王毅看来,联防联控还需要一个具体的机制来保证。他认为,应在修订大气法治防治法时,将联防联控措施具体化,同时,对于公众广泛关注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也应该有很好的论述。

苏伟表示,根据中国制定的减排目标,到2030年左右,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将达到峰值。

这也就意味着,到2030年,大气污染问题将得到改善。从现在算起,还需要16年。16年,为环境污染治理,特别是大气污染治理国家将要投入怎样的代价,如何能将其中的污染代价减至最小或许更值得关注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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