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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产业现代化须破解“四个瓶颈”

   2014-12-17 中国节能网2220
核心提示:当前,我国建筑业依然以粗放式发展为主,建筑标准化工作滞后,相应的部件标准化、通用化程度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仍然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达到大规模工业化的要求。

当前,我国建筑业依然以粗放式发展为主,建筑标准化工作滞后,相应的部件标准化、通用化程度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仍然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达到大规模工业化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程度仍存在不小差距,制约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瓶颈主要在于制度、标准、技术和管理四个方面。

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支持和完善的制度是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虽然我国出台了多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政策规定,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针对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详细、系统的政策制度研究与制定仍然不足。目前制度的不完善仍然是制约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问题,再加上目前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都是针对传统建筑生产方式的,这就对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带来一定的阻碍。

通用化、标准化和体系化是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和保证。通用的现代化建筑标准和体系仍然在起步阶段,成套的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后,没有形成适用范围广泛的模数标准和成套技术标准,难以大范围推广形成规模效益,降低成本。因此,标准体系是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和发展的又一瓶颈。

传统陈旧的技术在我国建筑业仍被大量采用,建筑产业技术的发展仍以单项技术推广应用为主,有效、集成的现代化建筑技术上的缺乏制约了建筑产业发展的真正现代化。此外,由于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相应的管理经验较少,管理措施主要是借鉴国外经验,具有我国或者地方特色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方法仍不成熟,管理水平很难支撑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

我国建筑产业现代化不仅需要通过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体系、促进社会专业化生产来提高建筑品质,更应同时关注建筑产业现代化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影响,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条件和技术支撑体系,政府还需为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制定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文件,使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相协调。从国家层面来说,需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发展政策体系。在相关财税制度、土地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加强创新,使之更加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在地方层面,需尽快建立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组织体系,研究出台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发展规划”和“发展导则”,制定和落实各项激励措施和保障措施,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

在技术体系建设上,需强化顶层设计,从源头开始,加强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新材料、新技术。积极推进和实施成套技术体系,包括建筑节能、智能化、太阳能利用、住宅全装修等。此外,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大量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工程规模巨大,标准化程度高,为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了难得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应加以利用,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还需要注重培育住宅市场需求,提高消费者对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生产的住宅产品的认同,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开发企业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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