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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海市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2015-01-19 海南特区报1770
核心提示: 据了解,海南省琼海市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出租户每户每月6元(按一套房一户计)。批复同时规定了非居民用户、各单位小区所辖公共场所和绿化、自运垃圾处置费、粪便清运费等标准。

记者昨日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琼海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行为,促进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根据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该市征收管理实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作出批复,同意该市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海南省琼海市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出租户每户每月6元(按一套房一户计)。批复同时规定了非居民用户、各单位小区所辖公共场所和绿化、自运垃圾处置费、粪便清运费等标准。

据介绍,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费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和该批复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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