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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保厅“晒”2013年“成绩单”

   2014-02-27 山西经济日报2210
核心提示:省环保厅25日以新闻通报的形式,向媒体发布了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单”,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污染减排、水环境监管、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展示。   
省环保厅25日以新闻通报的形式,向媒体发布了2013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单”,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污染减排、水环境监管、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展示。
  
大气污染防治20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2013年,《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确定的20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其中,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1757台,完成年度任务的220%。1321.4万千瓦脱硫设施改造、1657万千瓦脱硝设施建设、2105万千瓦除尘设施改造,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2%、133%、152%。3958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完成年度任务的197%。7.8万吨/日规模的新型干法水泥窑脱硝设施建设,完成年度任务的179%。4568.7蒸吨/小时规模脱硫设施建设,完成年度任务的250%。343座加油站、15座储油库、234辆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分别完成63座、0座和56辆。11个地级市已全面开展国四车用汽油供应工作。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年度任务的200%。
11个地级市完成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8.0223万辆,完成年度任务的243%。完成了特级、一级企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达到“优良”,二级企业达到“合格”。每个设区市市区创建2条以上省级保洁示范街道,所辖的县(县级市)创建1-2条省级保洁示范街道完成。2-3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和1-2个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完成。
电力、钢铁、水泥、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分别淘汰落后产能21.2万千瓦、425万吨、646万吨、21.29万吨、30.9万吨,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6%、170%、108%、177%、103%。新增风电装机规模235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4万千瓦,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81%、100%。完成了原煤入洗率达到50%以上,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硫份高于1%的民用散煤。完成822.9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完成年度任务的110%。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完成了11个设区市细颗粒物监测全覆盖。完成了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发布。
  
太原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162天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的要求,省环保厅指导太原市制定《2013年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五大工程、五项整治工作任务,明确了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减排工作目标。太原市完成了集中供热热源规划,实现扩网214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07.4%;拆除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替代543台,完成年度任务的106.5%;清洁能源替代常年运行燃煤锅炉228台,完成年度任务的193%;通过城中村整村拆除改造,拔掉黑烟囱11663根,完成年度任务的116.6%;关停、淘汰和搬迁232家污染企业;“两河两渠”截污工程效果显著;淘汰老旧车辆34625辆,仅淘汰黄标车达14060辆,完成年度任务的541%。
  按照新的空气质量状况评价,2013年省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16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44.4%;五、六级重污染天数累计出现38天,占全年总天数的10.4%。其中:一级优13天,二级良149天,三级轻度污染112天,四级中度污染53天,五级重度污染30天,六级严重污染8天,2013年太原市在全国74个城市中排名第13位。
环境空气监测的6项指标中,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达标率分别为55.3%、54.5%、89.9%、99.5%、93.4%和96.7%,均好于年初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控制要求。从各项指标所占的首要污染物比例来看,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占44.0%;其次为PM10,占39.5%;第三为臭氧,占11.9%。其他污染物(SO2、NO2、CO)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仅占4.5%。
  
六项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013年,省环保厅通过采取调度预警、警示约谈、现场督查等措施,推进减排任务完成。新建火电厂脱硝机组装机容量比上年增长1.1倍,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占全省火电总装机容量72%,较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完成7.8万吨/日规模新型干法水泥脱硝,燃煤电厂脱硫系统烟气旁路拆除比上年增长2.04倍。会同山西省农业厅召开了畜禽养殖减排推进会,配合住建部门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和管网配套建设,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国家75个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全部完成。
截至2013年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3.24%、2.77%、3.56%、6.93%,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同比下降4.15%和4.46%,六项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见成效
  
截至目前,2011年112个村庄的示范项目完成验收。2012年29个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2013年622个村已开展勘查设计和招投标,其中243个村庄开工建设,得到了环保部充分肯定。加大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力度,在平朔矿区开展生态修复绿色示范,督促18个矿区加快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建设。指导190个矿山企业编制完成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37个乡镇、167个村通过省级生态示范创建验收考核。
  
排污权交易实现“三覆盖”目标
  
2013年,省环保厅核定了电力等重点行业的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编制了《山西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报告》,对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补充完善,完成了统一交易平台调试,开展了市县试点应用,并开始在全省推行。至此,我省排污权交易实现了“全指标、全行业、全省域”的“三覆盖”目标,为全国排污权交易工作提供了示范和经验。
2013年,我省全年共完成排污权交易269宗,涉及二氧化硫3476吨,化学需氧量350吨,氨氮46吨,氮氧化物6847吨,烟尘1407吨,工业粉尘1337吨,实现交易金额2.12亿元(其中,政府储备出让占总成交额的28%,企业间交易占总成交额的72%)。
经过两年的排污权交易工作推进,我省排污权交易已基本由初期的政府储备出让为主逐步过渡到企业间自主交易为主,我省排污权交易市场已具雏形。
  
汾河水库成为国家江河湖泊重点支持湖库
  
为加强汾河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环保厅牵头建立了汾河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近日,召开了第一次汾河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对下一步汾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
在财政部和环保部首次组织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竞争”中,山西汾河水库从全国30多个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江河湖泊项目重点支持的15个湖库之一。
2012年,汾河水库被环保部、财政部列入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名单,获得中央资金支持7200万元。2013年,在国家江河湖泊治理支持资金引入竞争机制的基础上,我省《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脱颖而出,成为国家江河湖泊重点支持湖库。
到目前为止,该湖库项目24项工程全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其中,有10项工程已完成,7项工程在建,其余7项工程正处于前期阶段。
  
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9项

2013年,省环保厅积极争取环保部下放了120万吨/年煤矿和不新增产能的焦化项目审批权;将13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9项,下放20类53项建设项目环评、试生产、竣工验收审批权;对44项环保业务管理类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剥离19项,取消5项,下放2项,合并4项,规范14项。截至目前,建设项目审批数同比下降42%。上报山西省环保厅的135个省属重点工程全部完成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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