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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首批社会充电桩投运 着力打造新能源汽车网络化充电服务体系

   2015-03-11 南方电网报 1560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省珠海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珠海市2015年年底之前将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1500辆,并形成保障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体制机制。

珠海市投运的首批社会充电桩。(资料图片)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珠海市2015年年底之前将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1500辆,并形成保障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体制机制。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为此搭建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报装建设的“绿色通道”,并配合相关建设单位完成珠海首批5个社会充电桩投运、4个公交充电站接火送电、3个公交充电站业扩报装的工作,并将逐步构建起公交、出租等各类充电站,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各类充电桩(机)构成的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

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分类服务

春节前,珠海市首批5个社会充电桩在珠海市香洲银桦新村小区旁的停车场建成并开始试用。这是珠海市首批面向电动私家轿车的社会充电桩,今后将逐步覆盖住宅小区、商场、酒店、公共停车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此外,珠海市还计划投放500辆纯电动公交车,并建设16个充电站点。

根据珠海市出台的《方案》,政府将牵头建设公用充换电设施,通过积极引入充换电新理念和新技术,探索充电站与加气站合并建设的可行性,统筹协调各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并建立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充电收费价格和运营收费机制,引导市场建立投资收益可行的商业模式。

《方案》提出,珠海市推广的新能源汽车中,包括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私人乘用车等不同类别、不同功能的新能源汽车,其用电标准、电压等级、接入方式、接入区域、电价费用等均不相同,需要分类方案、分类处置、分类服务,形成针对不同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个性化”客户服务产品。

为了配合做好珠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和环保充电桩项目建设规划,根据广东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珠海供电局通过简化报装程序、提供分类个性化服务、协调落实供电设施、实施专门服务等,迅速搭建起充电桩报装建设的“绿色通道”。目前,随着首批社会充电桩的投运以及多个公交充电站的报装审批完成,珠海供电局已在社会充电桩、公交充电站两项充换电设施的报装服务、供电方案设计、充电收费机制等工作服务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其他类别充换电设施的报装建设做好服务产品设计。

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产品

目前,凭身份证明、物业权属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等资料,可通过珠海供电局各个营业网点以及各个业务报装渠道办理申请新建充电桩,在营业厅内,还专门设有充电桩业扩报装的专门通道。受理时限将按照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低压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非居民低压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中压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中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那么,社会充电桩(站)的充电电费如何计算?据了解,对于经营性、居民用、公共类等不同的充换电设施将按其类别和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温裕全)

今后,珠海供电局将根据《方案》部署要求和电网建设规划,以及客户反馈情况,把社会充电设施服务、公交充电设施服务中积累起来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相关电力服务环节,并为今后出租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住宅小区充换电设施服务、私人用充换电设施服务等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产品,逐步构建起公交、出租等各类充电站、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各类充电桩(机)构成的网络化的充电服务体系,以期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服务,全力助推珠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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