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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四川自贡对机动车施行环保分类

   2013-12-25 华西都市报2820
核心提示:从明年起,自贡将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未取得有效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而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时间等交通限制措施,具体管理措施将另行通告。



两种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从明年起,自贡将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未取得有效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而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时间等交通限制措施,具体管理措施将另行通告。

    环保标志:有绿色和黄色两种

自贡市环保局副局长李线介绍,机动车环保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对装用点燃式发动机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未达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汽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凡在自贡市注册上牌和外地长期驻留本市并持有效牌证的在用机动车均可申领环保标志,但这其中暂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李线说,自贡将以环保标志为载体,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督管理平台,禁止排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高排放车辆限行、逐步淘汰老旧车辆、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

    申请标志:无环保标志上路难

据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新购置机动车在办理注册登记前,应确认达到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随后申请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的新购置轻型汽油车,可免于注册登记时的尾气排放检测”。

而对于在用机动车,在用机动车车主要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环保检验。检验合格才能申请环保标志。“检验不合格的,需要经过维修后到原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合格后核发相应的环保标志”。而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与机动车年度检验周期一致。

自贡市将根据环保标志对车辆加强管理,未取得有效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而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时间等交通限制措施,具体管理措施将另行通告。

环保检验:小型汽油车65元/次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环保检验费用。”据了解,按自贡市机动车环保尾气检测的收费标准,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检测的,每辆小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为65元一次,每辆大(中)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为80元一次,而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检测的每辆20元一次。

而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检测的,小型汽车每辆30元一次,大(中)型汽车每辆40元一次,采用双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检测的每辆10元一次。(记者 宦小淮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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